根据《三明市交运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交运清流分公司采取询价方式,对公营车洗车业务发包项目进行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概况
(一)询价项目:公营车洗车业务发包项目;
(二)项目地点:交运清流分公司;
(三)项目内容:
1.洗车场地:租赁面积约80平方米的场地用于洗车作业,租金为2950元/月,固定价格。
2.洗车服务:根据车辆类型和数量,洗车费用采取询价方式确定,以上年价格下浮10%为基准。具体标准为:
(1)8米以上(含8米)新能源公交车24台,洗车费按每月每台车270元计算;
(2)8米以下公交车9台,洗车费按每月每台车180元计算。
(3)合计洗车费用最高限价为8100元/月。
结算洗车车辆数为每月运行1500公里以上的车辆(运营里程低于1500公里的不结算费用),包月车辆不计趟次(测算总价车辆数为预估数,具体结算时以公司实际需要洗车且达到运营里程的车辆数为准)。
(四)项目报价地点:交运集团清流分公司办公室。
(五)服务要求:
1.运营该项目所需的证照及设施设备、人员等由中标人自行解决,相关人员工资、设备购置维护保养费用及场地维护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于中标后15个工作日内)。
2.洗车业务所需的水电由中标人自行解决,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按时缴交。
3.开具的发票等相关税费由中标人承担并按时提供。
4.安排专人在我司规定时间内提供车辆清洗服务,车内地板及车辆外观均需清洗干净,保持洗车场地整洁。
5.经营场所的安全责任及经济问题由中标人承担。
6.不定期对洗车人员在岗情况及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发现不在岗或服务质量问题,每次扣款50元。
(六)履约保证金及合作期限:
合同签订时中标人缴交5900元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本次洗车业务外包服务期限为两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二、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提供的材料:
(一)自然人报名的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非自然人报名的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投标单位委托相关人员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须提供报价单,报价相同情况下资质高者具有优先权。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名材料:
(一)项目报名时间: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3月20日17:00前,到交运集团清流分公司办公室(清流县龙津镇北大路155号清流汽车站三楼)或者网络下载报价文件。
(二)报价相关文件须密封递交,逾期报名和递交报价文件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将被拒绝。
四、项目开标时间:2025年3月21日9:00整。
五、评标办法:采用最低价评标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六、报名资料邮寄地点:交运清流分公司三楼办公室(清流县龙津镇北大路155号三楼办公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七、关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事宜,请与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郁先生 联系电话:0598-5322372
附件:报价单
交运清流分公司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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