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301-02-2020-00902
  • 备注/文号: 明国资综合〔2020〕3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国资委
  • 公文生成日期: 2020-05-13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国资委 时间:2020-05-13 18:14

市直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国资委出资企业:

  根据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委办发〔2020〕5号)要求,为确保2020年底前完成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保障,积极稳妥高效地推进专项工作,并于5月31日前将专项工作小组名单(详见附件1)报送市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

  二、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各相关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确定工作进度安排,并于6月15日前将具体实施办法报备市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时报送本辖区档案接收部门、街道和社区相关信息(详见附件2)。

  三、完善相关基础信息。在前阶段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各相关单位对所出资企业开展退休人员、退休党员以及退休人员专用资产等相关基础信息进一步核实完善(详见附件4),做好移交前期工作,并于6月15日前将摸底调查汇总情况报送市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详见附件3)。

  四、及时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各相关单位请于每月月底将本单位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推进情况报送市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推进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工作建议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5月31日为首次报送时间。

  以上材料报送情况纳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年度绩效考评范围和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市国资委综合科,同时电子材料通过内网报送。

  联 系 人:陈  驰、魏晓倩

  联系电话:8950992

  联系邮箱:865113124@qq.com、409135643@qq.com

  传    真:0598-8950919

  附件:1.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2.县(市、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档案接收单位及街道社区信息表

  3.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摸底调查表

  4.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用表及填报说明(含五子表一说明)

 

 

三明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

三明市国资委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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