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申报材料应包括哪些内容?
来源:市国资委 时间:2019-06-17 08:57

  答: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下列内容:清产核资工作报告;按规定表式和软件填报的清产核资报表及相关材料;需申报处理的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等情况;子企业是股份制企业的,还应当附送经该企业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同意对清产核资损溢进行处理的书面证明材料;社会中介机构根据企业清产核资的结果,出具经注册会计师签字的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并编制清产核资后的企业会计报表;其他需提供的备查材料。

  33-36项的文件依据:《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00399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