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企业产权转让采取预披露和正式披露相结合方式。其中正式披露信息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因产权转让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的,转让方应当在转让行为获批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产权交易机构进行信息预披露,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2)企业增资对外披露信息时间不得少于40个工作日;
(3)企业资产转让底价高于100万元、低于1000万元的资产转让项目,信息公告期应不少于10个工作日; 转让底价高于1000万元的资产转让项目,信息公告期应不少于20个工作日;
(4)企业产权转让和企业增资的交易结果应当通过产权交易机构网站对外公告,公告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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