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通长运宁化分公司新购置一辆56座、一辆38座旅游车及线路经营权招标公告
来源:市国资委 时间:2024-10-25 16:37

  根据《三明市交运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租赁和经营业务承包管理办法》规定,现将福建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宁化分公司一辆56座、一辆38座旅游车及线路的经营权向社会公开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新购置一辆56座、一辆38座旅游车及线路的经营权

  二、经营期限: 8年

  三、报名方式:

  (一)有意承包经营的报名者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完全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原经营者报名申请继续经营的,如其在承包期间根据合同约定在经营过程中遵章守法,无违约行为的,可直接报名,免交投标保证金。

  (三)有意承包经营的报名者,请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前往宁化县汽车站三楼咨询、报名,报名时以转账形式缴交投标保证金贰万元(¥:20000元整),未中标的投标结束后无息退还,中标的其投标保证金转为车辆承包经营履约保证金。

  户  名:福建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宁化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宁化县支行

  账  户:13895101040002812

  四、最低限价及评标办法:

  (一)以车辆管理费一辆56座600元/月及一辆38座350元/月为最低限价,选取最高报价者中标。

  (二)选取最高报价者中标,同等报价的情况下,以相同报价为最低限价进行下一轮报价,选取最高报价者中标;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以实际到场人数开标;若只有1人报名的,则中标价不得低于最低限价。

  五、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1日起至2024年11月05日上午09:00时。

  六、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5日上午09:30时。

  七、其他事宜:

  (一)经营模式及其他承包费:全额履约保证金模式。

  履约保证金缴交方式:在我司与车辆厂家或出售车辆单位商定好购车款,中标者须按商定的购车款等额向我司缴纳车辆承包经营履约保证金(届时中标人可将投标保证金可转为车辆承包经营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中标人予以补齐)。将剩余车辆承包经营履约保证金补齐后方可同我司签订承包经营合作合同书(承包经营履约保证金计算方式: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价税合计加上车辆购置税)。

  车辆使用费:承包经营期内,承包人应当按照含购置税车价/96个月为标准向发包人缴纳每月车辆使用费。

  其余营业税及附加、保险等应缴费用按照公司相关标准由承包人承担。

  (二)中标者中标后应与公司签订购车意向书,约定好车辆购置前的双方权责。

  (三)承包经营期间,发包方向承包方收取客运代理费,由承包方自行拓展联系的业务,按营业额的3%收取;由发包方或车站售票、组客的业务,按营业额的10%收取。

  (四)招标单位承包经营期内不予减免车辆管理费,如最终承包经营期超过五年,第六年起车辆管理费按照中标价逐年上浮1%。

  联系人:巫先生

  联系电话:0598-8719706

 

  福建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宁化分公司

  2024年10月21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