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汽车站二楼部分场地招租公告
来源:市国资委 时间:2024-08-23 16:15

  为有效盘活企业资产,增加企业收益,经集团公司批复,拟将尤溪汽车站二楼部分场地对外招租,现将本次招租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拟出租场地位于尤溪县梅仙镇通演村93号尤溪汽车站,二楼电梯口右侧靠围栏处场地面积约13㎡、原重点旅客候车室面积约19.5㎡,合计面积约32.5㎡,月租金底标价15元/㎡,租赁用途为零售便利店(不含餐饮),租赁期限为3年,收取三个月中标租金作为合同缴交履约保证金。

  二、评标办法:最高价中标评标法。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以实际到场人数开标;若只有1人报名的,则中标价不得低于底标价。

  三、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

  (一)报价单。报价单请前往尤溪汽车站三楼办公室领取(尤溪县梅仙镇通演村93号)。

  (二)自然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报价单签名;

  法人单位的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

  件、报价单,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三)投标人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投标保证金缴交账户:

  单位名称:福建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尤溪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尤溪支行

  账号:1404042009001004268

  四、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请于2024年8月26日下午16:00时之前,提交到尤溪汽车站3楼党建室(尤溪县梅仙镇通演村93号),逾期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报价。

  五、开标时间:2024年8月26日下午16:00时。

  六、开标地点:尤溪县梅仙镇通演村93号尤溪汽车站3楼党建室。

  七、特别约定事项:

  (一)中标人对场地的装修方案(包含提供休闲区桌子3张、椅子9把)需征得出租方同意后方可施工或由出租方负责建设,费用由承租人全额承担。

  (二)若中标价低于我司与城投集团公司最终确定的租赁单价的,按城投集团公司确定的租金价格标准调整租金并签订补充协议;若中标价高于城投集团公司确定的租金价格,按照中标价缴纳租金。

  (三)物业费按照4元/㎡收取,水电费另行收取。

  八、招标人联系方式:小张  0598-6323213。

  

福建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尤溪分公司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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