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3月16日至4月28日,市委巡察三组对市交发集团党委开展了巡察。2023年9月20日,市委巡察三组向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将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政治方向。集团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在反馈会后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察反馈情况,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领导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工作进行总体部署;集团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统筹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推动巡察整改全面落实;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带头落实,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担当切实抓好分管领域问题整改;各级各单位对巡察整改工作逐一对照、举一反三,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深入开展,做到“问题不解决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决不收兵”。
(二)细化整改措施,健全长效机制。集团党委制定下发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责任部门,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同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研究制定科学长效的管理机制,补齐短板、改进工作,从源头上防止问题的发生,努力将制度建设成果转化为企业发展成效。
(三)专题对照检查,形成整改合力。集团党委就推进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和班子成员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认领责任,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剖析问题产生根源,认真制定整改措施,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整改措施、形成整改合力,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化结合运用,推进成果转换。集团党委将巡察整改作为最大的鞭策,进一步深化落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营造“清风正气·通达致远”干事创业氛围;进一步树牢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干部队伍梯队建设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队伍;进一步加快“事业+产业”发展步伐,全面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全力推进国企深化改革、全心提升交通运输服务质量,让集团在持续做强做优做大中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切实将巡察反馈整改成果转化为企业发展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
(1)集团党委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缺乏自觉性、主动性,离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学习制度。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重要会议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关于交通运输工作、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市委巡察意见反馈以来,集团公司邀请专家讲授专题辅导讲座11场、收看省委主题教育办特色课程1次,召开中心组学习4次。二是提高理论学习自觉性。组织学习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的意见》等文件精神,邀请市国资委党委领导巡听旁听并选派3名党委委员前往二级集团党委巡听旁听中心组学习,引导领导干部从深入推进党的新的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强化理论武装的重要意义,提升学习的政治性、理论性、实效性。三是丰富学习内容方式。用好学习强国、福建干部网络学院等网络学习平台及企业自有平台,采取集体学习研讨、个人自学、专题调研相结合方式,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市委巡察意见反馈以来,已结合主题教育开展3期总天数为7天的学习班,召开4次集中学习研讨、1次调研成果交流会、1次案例剖析会。四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勇担兴企有为责任担当,推动“事业+产业”发展道路走深走实。针对所策划中石化能源项目推进滞后问题,已与中石化三明分公司商定将三明东互通加油站作为中石化能源合作项目,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预算编制,力争2024年春节前挂网招标。五是优化企业经济布局。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要求,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进一步拓展市场空间,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针对与央企、省企等国企合作不够深化问题,路桥集团继续深化与福建高速路桥公司、福建交通规划设计院等省企合作,落地田安高速三明段路基土建P1-2合同段施工劳务、福银高速尤溪支线勘察设计业务,合同金额达3.6亿元;积极与三钢集团协商,同意待田安高速三明段全面开工时授予路桥集团物贸公司一级代理商资格。机场集团利用沪明合作机遇,强化与上海航空旅游集团合作;在航线优化方面,已于2023年11月携手东方航空正式开通“昆明-三明-青岛”航线;在提升经营能力方面,已通过利用上航旅游集团在航线数据分析方面优势,主动沟通航司调整政策提升航线客座率,截至2023年11月全航线平均客座率达70%以上,同比提升近20%;在航旅产品升级方面,已联合上航旅游、市文旅局共同开发和组织“四季游三明”活动。交运集团与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保利环境服务(广东)有限公司等国企组建联合体,成功中标将乐智慧停车、明溪环卫一体化项目。
2.主动谋划产业布局,推进“三大板块”与交通附属产业同步发展不够有力
(2)交通建设引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增加交通产业利润。所属路桥集团截至2023年11月底,共实现营收约3.6亿元(不含房地产收入2.6亿元),同比增长48.6%;预计全年可实现利润400万元,较上年度增长40%。二是拓展交通产业业务。所属路桥集团截至2023年11月底已承揽福银高速尤溪支线设计业务、田安高速三明段施工劳务业务以及建宁城投公司、市公路发展中心等单位和沙南高速三明段等项目物贸业务,全年新签合同金额7亿元;加快“走出去”步伐,自市委巡察以来,参与市外项目投标35个,中标3个,中标金额约1549万元,并已签订合同;参与市内普通公路建设项目投标共19个,中标9个,中标金额约5213万元。三是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所属路桥集团根据各权属企业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制定并完善所属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突出利润导向,实行差异化考核管理,形成更具匹配性的考核评价体系。四是开展经营绩效考核。由交发集团对路桥集团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进行考核,依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发放企业负责人薪酬,并把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作为今后进一步推荐使用的重要依据。
(3)运输服务转型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促进航空客运市场复苏。所属机场集团通过恢复因疫情暂停的航线和加密出行需求量较大航线航班等方式,拓宽出行选择、增加乘客数量。截至2023年12月初,旅客吞吐量突破30万人次,同比2019年增长34.52%,现已恢复并超过疫情前水平。二是促进客运企业融合发展。所属交运集团积极推进“客货邮”和“运游”业务融合发展,截至2023年12月初,已开通客货邮线路共16条,覆盖17个乡镇及周边乡村;下属旅游分公司已承接沪闽旅游团队的旅游用车和各中小学研学接送等业务;下属尤溪、泰宁、将乐、清流、大田等县分公司对接申请政府运营补助,持续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经营。三是立足优势拓展线上业务。所属交运集团整合各县分公司及信息科技公司力量,开展线上营销,已通过公众号、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媒体加大对网络约车、网络购票、便民出行等业务的宣传,满足市民个性化出行需求、增加企业营业收入。四是加快清理“僵尸”企业。所属交运集团永安客运一分公司已于2022年5月10日以文件闽通永客一〔2022〕1号形式向永安市人民政府行文请示,提请协调解决永安汽车南站用地“三通一平”等问题;拟待永安市政府统一安排处置该项目中永安市南区客运站有限公司代垫的征地费用后办理永安市南区客运站有限公司清算注销手续。
(4)产业经营拓展乏力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事业+产业”发展理念。围绕市国资委核定的企业主辅业范围和投资负面清单,稳步推进集团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二是加快闲置土地开发。针对闲置土地面积大问题,所属机场集团有序推进约597亩闲置土地开发。2023年已将其中46亩租赁给中铁建工集团作为项目部使用,74.96亩已由生态新城管委会进行收储;生态医院对面的61亩用地已完成商务开发计划制定;民航技保大楼已与沙县格美酒店管理公司签订出租意向合同;民航新家园一号楼已启动招租。所属交运集团已组织对现有闲置资产进行全面摸排并制定闲置土地盘活计划表;明溪物流园约109亩闲置土地现已纳入明溪县汽车城项目规划,其中27亩商服用地作为明溪县交通运输服务综合体项目建设用地,计划在2024年通过引导维修、物流、二手车等企业及经营主体入驻,剩余82亩工业仓储用地计划在2024至2026年,通过合作经营、场地租赁、招商入驻等方式进行盘活;永安汽车南站约30亩闲置土地,目前已启动一期项目,拟建成以物流为主、客运为辅的综合汽车站,目前已完成项目预算编制及审核,准备开展施工及监理招标。三是调整充电桩经营模式。针对充电桩业务未走向市场化问题,所属交运集团转变经营思路,将充电桩业务委托第三方进行统一建设和运营管理,现已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作为服务方并签订合同。四是优化拓展物业市场。针对新成立物业公司亏损问题,所属路桥集团积极协调、多方拓展,促进下属物业公司提增效益;现已承接田安、元溪、莆炎高速办公场所物业服务,参与市场8个物业项目竞标并中标落地5个,与省高速集团三明管理公司沟通接洽莆炎高速三明段项目的物业服务;截至目前,已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金额约211万元,预计可实现净利润5万元。
(5)附属业务效益不佳
整改情况:一是做精附属业务。用好用活市政府印发的关于支持市交发集团做强做优做大六条措施,围绕企业主辅业范围,做精做实各类交通附属业务,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和企业盈利能力。二是增加企业收益。所属交运集团新拓展交通清障施救业务以及交警涉案车辆保管和拖移业务;与央企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组成联合体,中标将乐县智慧停车项目;制定大田县和明溪县共享自行车项目实施方案并提交县政府审议;承接泰宁、建宁县垃圾分类项目,中标明溪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金额1.5亿元);促成二手车交易市场项目与芭乐网合作,同时利用抖音、公众号等新媒体加大宣传营销推广力度,通过招标方式对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整体打包租赁,吸引更多商户入驻;与中储棉永安有限公司协商终止中央储备棉仓储业务,并于11月23日通过“燕城天下事”“ya大小事”等平台对外进行招租;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月光美食城市场租金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报告调整租金标准以稳定租户、扩大招租,现已开展合同变更及新的招商工作。所属机场集团持续做好航站楼内商铺招租和业态完善等工作,已与部分车企达成明年广告的投放意向;下属机场旅行社现已正式恢复运营,截至目前实现营收640万元,实现利润45万元,计划2024年1月完成机场旅行社改制。所属路桥集团三元沥青拌和站已承接G534明溪县沙溪乡碧州村至城关乡上坊村路面改造工程、黄砂安全提升工程等项目的沥青砼供应;下属物业公司积极对接莆炎高速三明段物业服务业务;下属昌盛公司完成交发西城郡房地产开发项目承包开发经营招标;所经营大田机制砂项目正开展林地土地报批工作。
3.贯彻国企改革精神,推进企业“瘦身健体”、提质增效有差距
(6)整体大而不强、多而不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优化产业经营。督促各单位积极拓展对外业务,不断强化内部管理,降低企业成本,做优做强企业资产。所属机场集团陆续恢复因疫情暂停航线,加密三明-北京大兴班次,新开昆明-三明-青岛航线,持续发展壮大主营业务;全年旅客吞吐量已突破30万人次,营收已突破1600万元。所属交运集团调整2023年生产经营任务指标,下达费用支出较2022年下降15%,同时通过整合内部分公司、办公场所,统筹制定计划优化公交线路,盘活原三明列东汽车站办公楼等,拓展县域公共自行车、环卫一体化、智慧停车、汽车后服务等业务,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实现降本增效。二是严格项目税收管理。按照税收管理规定,梳理和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做好外管证备案和税收预缴工作。截至11月底,全年累计已贡献税收5549万元。三是推进公交成本规制。对公交系统开展专项调研,理清公交亏损的问题所在,推动公交成本规制和政府补助款项催收。目前各市、县均已制定完成公交成本规制方案,并报送当地政府部门,其中尤溪公交、沙县公交已完成对接;三明市政府已将方案下发到各相关部门商讨。截至2023年11月,所属交运集团共收回2022年以前年度政府补助款项2250万元。四是拓展设计业务范围。所属路桥集团交规院目前资质等级是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乙级。该公司针对巡察反馈资质范围不广问题,积极拓展业务,采取与福建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等单位合作模式,落地潮南高速公路和尤溪连接线项目设计业务;同时拓展评估、咨询类业务,已承接三明田安高速公路、三沙生态旅游大道项目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报告编制等业务。
(7)项目结构比例不均
整改情况:在做好公益性事业的同时,积极培育企业经营性业务向好发展,稳步提升经营性业务比重。所属机场集团通过招商租赁、广告运营、拓展研学业务等方式开展多元化经营,增加企业效益。所属路桥集团通过积极参与市场化投标,深化与省属企业合作,全年新签合同金额达7亿元。所属交运集团新拓展交通清障施救、交警涉案车辆保管和拖移等业务;中标落地将乐县智慧停车、明溪县城乡环卫一体化等项目;新建永安汽车南站一期项目,在做好客运服务的同时新增物流业务;提升改造二手车交易中心、将乐汽车站,吸引商户入驻,增强企业盈利能力。根据集团2023年10月份印发的投资计划中期调整报告,公益类项目和非公益类项目的投资占比分别为90%和10%。
(8)内部协作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长效机制。加强企业采购管理工作,交发集团已制定《三明市交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及《三明市交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本部采购实施细则(试行)》,路桥集团已制定《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采购及项目投标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在满足资质及招投标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将相关业务按市场同等价格委托路桥集团物贸公司实施,增加企业内循环。二是推进延链强链。做好资质维护和升级工作,集团目前建成涵盖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养护为一体的交通全产业链,取得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设计专业甲级、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试验检测乙级及养护工程一类、二类甲级、三类甲级等资质。三是加强产业协作。督促路桥集团进一步加强项目实施规划,做好企业内部协作和业务对接;国道G534大田段工程、国道G235尤溪段工程、建宁西A匝道改造提升工程等项目已协商停止主材供应第三方协议,委托由路桥集团物贸公司供应;已对承建其他项目主材供应情况进行梳理,举一反三同步进行整改。目前各在建项目主材均由路桥集团物贸公司负责供应。
(9)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董事会决策机制。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三明市交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试行)》,进一步完善董事会议事决策机制召开董事会会议。市委巡察意见反馈以来,集团公司已召开董事会3次,决策事项15项。二是推进依法合规管理。已制定《三明市交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办法》,明确董事会、经理层职责分工;同时查阅相关文件,根据国有独资、全资或控股公司不再内设监事会和监事规定调整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4.树立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还有薄弱环节
(10)风险研判、评估、防控机制执行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制度执行情况监督。加大已印发制度方案落实力度,加大对权属企业执行制度方案情况的跟踪检查力度。机场集团现已成立本企业的投资风险控制委员会并制定相应工作细则。二是加大投资项目风险防控。督促各级各单位严格按照企业投资管理制度规定,对投资项目开展风险评审。自市委巡察意见反馈以来,按照集团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及投资风控委工作细则要求,先后对三明交运车辆综合检测站建设、建宁县公交公司车辆采购、与明溪县君盛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东霞首末站装修改造、尤溪分公司购置车辆、建宁分公司购置旅游车、尤溪县汽车东站新建车间设备采购等7个项目开展投资风险评审,并形成评审意见。
(11)债务风险隐患较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来源,强化资金保障。多方筹措资金,减少对外融资,降低资金成本。截至2023年11月底,集团共新增授信127亿元,向上争取部级资金0.5亿元、省上产投基金1.57亿元、市级资金10.86亿元,有效保障项目建设和经营资金需求,减小融资压力。二是创收清欠,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时回笼资金,有效控制对外新增融资。截至2023年11月底所属交运集团共收回2022年以前年度政府补助款项2250万元。三是大力盘活资产,积极提高营收。所属机场集团2023年截至11月底已被收储闲置土地74.96亩,收储金额4179.56万元;出租113.06亩,年租金20.8万元。所属路桥集团通过注资改善工程建设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已对外承接田安高速公路P1合同段项目LA2-1施工合同段,合同金额3.48亿元。四是优化管理,强化债务风险防控。已制定《三明市交通建设发展集团债务风险防控管理办法(试行)》,成立集团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不断优化管理,加强债务风险防控。推进高利率贷款置换,降低财务成本;厦沙、莆炎高速项目争取低利率水平置换项目贷款本金累计8.70亿元,每年节约利息支出520万元。
(12)安全生产风险依然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集团党委每半年召开党委会、每季度召开安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各单位结合党委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工作按季度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以及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安排,进一步树牢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意识。二是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已制定《三明市交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管理办法》,督促各所属单位逐级完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机制,分层分类组织开展培训,选派人员参加上级单位、专业机构举办培训,不断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市委巡察意见反馈以来,交发集团已邀请安全、消防方面专家进行专题辅导,交运集团已举办安全生产标准化试点单位经验推广培训会、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专题培训,路桥集团已举办公路工程安全培训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会、在建项目防汛应急演练。三是强化安全责任落实。修订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增加了安全生产检查复查的相关内容。督促各所属单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彻底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开展整改后复查,坚决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四是强化道路安全管理。督促交运集团认真分析2020年以来发生的各类事故特别是亡人事故原因,完善对应措施;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车辆安全带使用管理的通知》,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切实加强重点车辆源头隐患整治,有效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全面提升,由第三方安全服务管家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辅导、并与集团联合开展评审,预计年底完成标准化提升工作80%以上目标。五是强化施工安全管理。督促路桥集团加强对所属昌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指导。昌盛公司已制定下发《三明市路桥集团昌盛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交通标示规范解析》,落实项目一线人员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落实安全经费投入保障,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牌、安全防护设施、公路施工现场交通防护设施安全摆放,切实落实好建设项目安全防范措施。六是强化在建项目管理。督促莆炎公司深刻反思两起事故教训,进一步压实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针对下一步即将开展的尤建段竣工检测工作,莆炎公司已协调检测单位制定检测方案和布控方案,通过落实人员持证上岗、配足安全人员、与相关方联动防范、完善报备手续、做好应急预案和应急准备等方式,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环环相扣、落到实处。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有发生
(13)方案规划制定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方案编制科学性。督促业务部门认真学习领会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深入了解政策要求与企业实际的契合点,进一步规范企业相关规划方案的编制工作,避免方案流于形式。二是提升方案执行实效性。在已制定的集团“十四五”的战略规划基础上,完成制定集团2023年至2025年发展规划方案,方案中提出了资产、营收、利润等经营指标要求,并明确了各年度任务目标、责任领导及责任人,经集团党委会研究、董事会审议后,下发至各权属企业组织实施并上报市国资委备案。
(14)文件材料弄虚作假
整改情况:已组织业务工作人员对“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和党委议事规则进行再学习,已由交发集团、路桥集团党委对相关部室负责人进行谈话,进一步提升规矩意识、责任意识;在各二级集团中推广运用“三重一大”在线监管系统,督促各级党组织按照规定和程序研究制度建设和企业经营重大事项,确保用制度管人管钱管事。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
(15)公交服务质效不够高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清单式管理。督促交运集团建立诉求问题清单,对市民投诉进行梳理分析,对合理且具备整改条件的,立即整改,暂时不具备条件的,明确整改时限。市委巡察意见反馈以来,收到公交服务诉求590件,同比下降12.7%;其中回复564件,满意率达100%。二是完善考核奖惩机制。所属交运集团各分公司制定《生产服务考核规定(试行)》,完善诉求处理考核机制,将提升公交服务质效与驾驶员及相关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和工资薪酬挂钩,倒逼服务质量提升。交运集团三元、城乡、同城分公司已把每月诉求情况通报列入月度安全例会,健全投诉件分析处理常态化机制。三是规范诉求处置流程。督促交运集团建立规范的诉求件办理流程,在ERP系统中规范办理各类诉求件;督促业务工作人员主动加强与诉求人沟通,无责件争取市民理解撤诉,有责件加快整改,降低重复件投诉率,确保做到有件必查、有件必回。四是加强培训教育。开展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职业素养与服务意识,减少乘客关于公共交通方面投诉。利用主流媒体及网站、企业公众号等自有媒体,及时公告线路调整、充值缴费、文明出行等与乘客利益密切相关事项,做好解释引导工作,保障群众对公共服务出行的知情权、监督权。市委巡察意见反馈以来,交运集团已开展相关培训3次,覆盖800人次;通过三明日报、聚焦三明、三明鱼网等网络平台公告相关事项19次,通过交运集团微信公众号、网站发布相关公告各19次。
(16)“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系统谋划。已制定《关于建立健全“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系统谋划部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督促所属各级党组织结合实际完善细则、策划办实事项目,并将落实情况与支部评星定级、评先评优工作相结合,形成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二是广泛发动参与。以党支部为单位,发动各成员单位、县(市、区)分支机构广泛参与办实事项目;结合工程建设企业文明施工、路地共建等活动,交通运输企业运输保障、为民服务等中心工作,业务经营企业关于推进城市治理、提升市民生活质量等业务工作,以及在职党员进社区、创城创卫、精神文明建设等活动,2023年梳理年度“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79项。
(17)维护农民工利益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管理办法。制定《三明市交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试行)》,集团各级根据业务范围已制定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相关管理制度9项。二是加大监管力度。已对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梳理,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进行整改,各项目已按照合同约定预留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三是严格执行保证金制度。针对所反馈工程项目未按合同约定预留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问题,已由路桥集团所属企业按照合同约定落实G235尤溪段工程项目、G534大田段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预留工作。①G235尤溪段工程:鉴于项目已完工且无农民工反映欠薪问题,已于2023年10月17日通过追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利息6.63万元进行处理。②G534大田段工程:已于2020年5月18日按照劳务合同第6.3.1条款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路基劳务公司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40万元,路面劳务公司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0万元。针对巡察反馈三元月光美食城项目未按合同约定预留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问题,鉴于该项目已竣工且无农民工反映欠薪问题,已通过发布无欠薪公示等方式,落实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
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依然存在
(18)公务接待管控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纪法教育。持续开展“一季一主题”“一季一警示”活动,结合党委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工作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学习市纪委监委编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督促违纪党员干部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并作出检讨,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二是强化制度执行。已督促各级各单位对本单位公务接待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同时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严格审批、报销、检查等关键环节,严格实行一事一结内部审批程序,按照规定标准、范围规范开展日常公务商务接待。三是坚持正风肃纪。针对巡察反馈酒水接待、饮用高档酒问题,已由交运集团党委对永安分公司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永安分公司党支部已对违规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并按账面价值退赔酒水费用至指定账户;同时永安分公司党支部已于2023年9月26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对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做出深刻的书面检查。针对交运集团尤溪分公司、大田分公司一公函接待2次问题,已由交运集团党委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鉴于其所依据的文件《福建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接待管理办法》(闽通党〔2018〕19号)、《三明市交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国内公务商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明交运集团〔2022〕46号)相关条款与最新接待管理规定不符情形,交运集团已于2023年12月制定印发《三明市交运集团有限公司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闽通党〔2018〕19号、明交运集团〔2022〕46号等两份文件现已作废。
(19)个别年度接待费用不减反增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接待行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严格按照已制定制度规范公务、商务接待行为,严格把关接待活动、接待对象、接待标准。督促所属交运集团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实行接待预算管理,合理控制预算总额,加强预算硬约束,从源头控制公务接待支出。二是加强检视整改。巡察反馈2019年接待费用较上年增加的交运集团尤溪分公司、大田分公司、泰宁分公司已分别召开专题分析会,对增加原因进行梳理,举一反三、深化整改,进一步严格规范公务接待活动。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统筹纪检、综合、审计、财务等部门监督合力,加大接待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合力。
(20)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
整改情况:督促各级严格按照省、市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规范公务车辆配备和日常管理。所属路桥集团认真学习领会《福建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闽委办发〔2022〕6号)和《三明市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明委办发〔2018〕9号)文件精神,以本次超标准采购车辆为戒、举一反三,深刻进行警醒;深化对新政策新文件精准把握,修订完善《三明市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经营 生产用车管理办法》,健全完善公车管理长效机制。
4.资金和资产管理混乱
(21)债权债务管理粗放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债权债务清理。完成债权债务台账建立,完成对3年以上债权债务梳理。建立完成应收账款情况表,并按季度报送国资委。已清理收回3年期以上债权98.38万元;112万元已与债务人签订了还款计划并开始持续收回;34.27万元已至法院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剩余部分已发文催收。已支付3年期以上债务176.51万元。二是妥善处置遗留问题。针对整合前部分历史遗留债权债务问题,已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核确认并提请协调处理。三是做好结算支付工作。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做好结算,做好询证签认工作。截至2023年11月底,所属企业均不存在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情形,各项目均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
(22)租金拖欠问题严重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按照已制定《三明市交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租赁和承包管理暂行规定》,建立跟踪和监控机制,对承租(包)方资产使用情况、租金(承包金)缴纳情况以及租赁(承包)合同相关条款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及时处理存在问题。二是加强现有资产管理。所属交运集团进一步健全资产档案以及租赁和承包业务台账,定期进行分类整理归档和统计分析,及时掌握资产经营和收益入账情况;目前,依托“三明市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平台”“三明市交运集团有限公司内控系统”板块功能,各基层单位正在录入资产出租情况,强化集团公司资产管理。三是加大租金追缴力度。通过沟通协商、发送催告函、法律诉讼等方式解决租金拖欠问题,其中:周某某拖欠8个月租金45.6万元,已采取庭外调解方式追缴,截至12月底,周某某按还款计划已支付拖欠租金17.1万元,计划于2024年1月底前分期结清租金欠款。何某某拖欠22个月租金13.06万元,已于2023年10月份结清租金欠款。
(23)履约保证金收缴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履约培训。组织学习履约工作要求和相关规范,提升企业管理人员的合同意识、管理水平。二是加强内控管理。所属路桥集团已制定生产经营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并开展监督检查,将在今后工作中根据业务范围和经营规模扩大,进一步调整完善履约保证金等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及制度落实,健全企业内控管理体系。二是加强履约保证金管理。由路桥集团组织昌盛公司对项目实施情况举一反三进行梳理,按合同有关规定收取履约保证金。鉴于巡察反馈所涉迟收缴、未收缴和少收缴履约保证金项目现均已交工,采取对相关劳务公司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收取迟付款利息方式处理。①下白石村至秦坎村工程:已于2023年10月25日收缴履约保证金利息9788元,②205线服务区地质灾害工程:已于2023年10月10日收缴履约保证金利息2211元,③贵溪洋I-09地块工程:已于2023年10月17日收缴履约保证金利息9496元,④G534线三元官洋坑工程:已于2023年10月25日收缴履约保证金利息5.32万元,⑤建宁西A匝道工程:已于2023年10月16日收缴履约保证金利息2565元。三是严肃开展提醒谈话。已由路桥集团党委对所涉昌盛公司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4)工程款超计量、超前、超量支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合同管理学习。加强合同管理学习,进一步完善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制度,确保工程款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交运集团已于2023年12月7日组织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及《三明市交运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建设及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相关内容;路桥集团昌盛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印发了《三明市路桥集团昌盛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及权限的有关规定(试行)》。二是加强工程款支付监管。督促各级各单位加强监管,要求所有付款流程通过公司内控管理系统逐级审批,严格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针对国道G534线三元官洋坑至渡头坪段公路工程EPC项目超计量支付问题,已由路桥集团昌盛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追缴了国道G534线三元官洋坑至渡头坪段公路工程EPC项目利息8.69万元。针对沙县汽车北站充电桩配电工程项目提前支付工程款问题,已由交运集团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沙县分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收回提前支付款项所产生的利息1.47万元。针对三明机场零星工程包二期项目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中未完整体现下浮率问题,机场集团已就结算审核报告的内容规范及格式要求组织工程合约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学习,确保结算审核报告与支付实际及合同相关文件对应。
(25)资产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督促各级各单位进一步摸实集团固定资产的数量、类型、性质等情况,厘清资产的产权归属、管理与使用情况,加强对闲置资产的功能挖潜、修旧利废,优化存量资产结构,降低管理成本。一是开展固定资产摸排清查。所属交运集团已于2023年10月份组织前往永安、大田、尤溪、宁化、明溪等地开展资产摸排,进一步摸清“家底”,有针对性制定闲置资产盘活措施,增加业务收益。二是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所属交运集团已对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进行修订,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有效管理,将资产空置率纳入年终千分制考核;同时利用“三明市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平台”“三明市交运集团有限公司内控系统”板块功能,及时更新集团公司当月资产租赁(承包)情况,保证资产信息清晰明确。三是拓宽渠道盘活资产。所属交运集团通过宣传、招商、拍卖等方式,对闲置房屋、土地、设备等进行出租或出售,促进资产有序流动、提升资产市场价值。截至2023年10月,在“三明市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平台”“三明市交运集团有限公司内控系统”中,交运集团共有在册资产471处,其中只剩30处资产暂未出租,闲置占比6.37%,与巡察反馈2023年12月数据相比闲置比下降明显。
5.工程建设和采购领域问题突出
(26)招标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建设。根据国家及上级主管单位招投标相关规定,已制定《三明市交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及《三明市交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本部采购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规范交发集团及其全资、控股公司采购行为。所属路桥集团已下发文件进一步明确企业采购及项目投标管理有关事宜,要求加强招投标成本测算及效益评估工作;路桥集团党委已对昌盛公司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所属交运集团已制定采购管理办法,完善本单位干部职工评审委员回避条款;交运集团党委已对将乐分公司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二是强化业务培训。交发集团已于11月30日组织举办集团及权属公司招投标管理业务培训,交运集团已于12月7日组织开展采购管理学习,并督促各级进一步加强业务人员专业能力培训,提高招投标管理规范化水平。三是加强关键环节审核。督促路桥集团以所反馈昌盛公司G534线三元段工程、贵溪洋一平工程存在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增加造价问题为戒,加强招标文件招标方案、最高限价、合同条款审查审批工作,结合项目实施实际情况编制招标方案,避免类似情况发生;同时结合生产经营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推动招投标监督管理常态化。四是加强招标过程管控。督促交运集团以所反馈将乐分公司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采购、闽运公司新能源公交采购不规范问题为戒,对原有招投标项目进行梳理及核查,截至目前未发现违规违纪、利益输送问题;后续将抽查各分公司项目流程,严禁出现评委均为本单位职工等不规范情况,提高规范化水平;要求交运集团本部及下属各单位招标相关事宜必须通过内控系统逐级审批并经集体研究讨论同意后方可实施。
(27)造价管理廉洁风险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及上级主管单位招投标相关规定,已制定《三明市交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三明市交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本部采购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明确了各采购方式适用条件、采购审批流程等;路桥集团下发文件进一步明确企业采购及项目投标管理有关事项,明确加强招投标成本测算及效益评估;交运集团制定采购管理办法,对各种类型、价格区间、技术难度不同的招投标项目做出明确的规定,明确相对统一的招标方式以及下浮率标准。针对巡察反馈所涉问题,已由路桥集团党委对昌盛公司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已由交运集团党委对尤溪分公司、同城公交公司、建宁分公司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二是加强造价管理。督促各级各单位按照企业采购制度加强招标方案、成本测算、最高限价、合同条款等审查审批工作,进一步加强造价控制管理;举办招投标管理工作培训和采购管理办法培训,提升业务人员工程造价水平。三是推行“阳光采购”。加强线上监督有效降低采购廉洁风险。市交发集团已与市属国有采购平台建立长效工作联系,路桥集团已与市属国有采购平台签订进场交易框架协议。
(28)违规拆分工程项目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策法规学习。督促各级各单位加强政策法规学习和业务培训,提升依法合规治企意识和规范办事能力。所属交运集团已于2023年12月7日开展培训,组织学习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及公司制度,警醒领导干部和业务工作人员严禁违规拆分工程项目。二是加强集体研究把关。督促交运集团认真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所有建设项目须通过内控系统进行审查,并经党委会或总经理办公会集体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三是加强关键环节审核。督促交运集团加强管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强化对分公司监督指导,防止和杜绝将工程项目化整为零、违规拆分等问题发生;要求施工过程中项目若有变动必须经集团决策程序审批同意后方可继续实施。四是加强问题排查处置。针对泰宁交通(客运)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及大田县华兴公交首末站和汽车保养场工程违规拆分工程项目的整改问题,已由交运集团党委对大田分公司、泰宁分公司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并已向上级纪检机构提交情况说明及项目相关材料。待后续审核结果明确后,若有违反规定情况,依规依纪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29)采购计划性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采购管理办法。已根据招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三明市属国有企业采购行为指导意见》,制定《三明市交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试行)。二是发挥集采优势。督促交运集团按公车公营和全额履约保证金(购车资金来源于承包经营者)两种不同模式组织车辆采购招标工作,根据各单位生产用车应到位时间、车辆技术性能、融资付款方式、车型需求所有差异,分批次进行采购,避免行政资源和资金浪费。三是加强计划管理。督促交运集团按照相近时间段、车辆类型、付款方式尽量合并集采原则,编制集团年度车辆采购方案,年中根据各单位采购资金筹措情况、各地交通主管部门审批情况及道路通行条件适时调整采购计划,以确保准确性。2023年9月,交运集团已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年中计划调整;交运集团党委已对问题所涉车技办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党委在企业经营发展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30)党的领导弱化虚化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已组织学习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重点任务>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贯彻落实“两个一以贯之”要求,将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二是推进党建进章。对党建进章程工作进行梳理,加强对三级企业党建入章工作的指导,并加强对新成立企业提醒督导,规范开展党建进章程工作,进一步明确党组织在企业治理中的法定地位。目前巡察所反馈26个三级企业已全部完成党建进章程工作。三是规范决策程序。督促各级各部门对照党委会前置研究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要求,及时将所涉事项提请党委研究,做到规范决策、应议尽议。已由交发集团党委对之前企业发债、融资、担保以及出让股权等事项未提交党委会前置研究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市委巡察意见反馈以来,集团已召开党委会议前置研究重大经营管理事项39项,其中财务类9项。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运行的监督管理,严格按新制定集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议事,坚决防止以董事会成员会签形式代替会议决策讨论行为。
(31)党委议事决策功能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大额资金使用。梳理党委“三重一大”制度漏洞,进一步规范党委议事规则。已对集团大额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对大额资金界定标准进行重新研究和细化,进一步加强对集团大额资金使用的管理监督。目前集团大额资金界定更新为资本金拨付5000万元以上、银行借贷资金1亿元以上、办公设备的购置以及修缮项目10万元以上。二是规范对外战略合作。督促各级严格按照集团投资管理办法规定,严格履行对外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决策审批程序,将党委研究作为前置程序,科学有效避免决策风险。市委巡察意见反馈以来,集团公司党委已按要求研究对外签订战略合作协议1次。
(32)选人用人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民主决策意识。通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形式,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规定,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等制度,进一步强化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意识,督促班子成员严格按要求按程序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二是严格履行决策程序。规范党委研究干部人事程序,制作党委会表态发言提醒函督促“一把手”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发言制,提升干部选任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三是加强干部档案管理。已对集团档案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促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所属机场集团已制定人事档案管理办法,对19份人事档案进行专审,对标对表进行查缺补漏。四是建立检查指导机制。印发《三明市交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常态化检查工作方案》,对所属单位干部选拔任用、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开展检查。市委巡察意见反馈以来,已对二级集团选人用人进行1次检查并反馈存在问题和不足、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3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已组织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法》等党内规章制度及《三明市 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三明市 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关于贯彻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对意识形态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补齐制度短板。已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突发事件舆情处置预案,提升网络安全预警和防护能力。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后,已结合主题教育对各类公共领域宣传内容进行检查并督促修改不适内容;在今后工作中将结合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建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对二级集团、直属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定期进行检查,筑牢意识形态安全的“防火墙”。
2.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凝聚力不强
(34)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党建责任制。将党建工作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绩效考核,已在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绩效中进行督察,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同步考核。二是加强党建规范化建设。已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规章制度,加强对所属基层党组织设置、合并、撤销的审核把关。三是推进解决反馈问题。针对元溪公司党支部党员数量不够却设置支委问题,根据项目人员到岗实际增加元溪公司党员数量,合理设置支委,促进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更好发挥。针对机关换届选举未采取无记名投票问题,交发集团党委已对机关党支部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并将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指导督促检查。
(35)发展党员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已由各基层党组织业务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及《三明市发展党员工作实用手册》等相关规定,对发展党员进行全过程纪实,保证发展党员程序规范。二是规范发展党员。已由交发集团及下属各二级集团党委对党建部门负责人进行谈话;督促机场集团党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发挥党委会把关审核作用,加大对发展党员审核把关力度;督促交运集团党委安排专人同新接收预备党员谈话、及时审批发展党员事项;督促各级党组织对照《三明市发展党员工作实用手册》严格履行发展党员程序,加大对过程材料审核把关,严禁出现档案随意涂改问题。市委巡察意见反馈以来,经所在党委预审、市国资委党委审核,所属各级党组织已按规定发展党员11名。
(36)“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发挥领导示范带头作用。督促领导干部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和挂点联系基层党支部制度,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示范带动作用。结合主题教育安排,年内领导干部均已到所挂点联系党支部上党课,并计划参加所在支部党内政治生活后续相关活动。二是加强对基层党建督促指导。已制定《三明市交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基层党支部工作手册》,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已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延伸检查、党支部评星定级以及半年度党建工作检查,并将发现存在问题及时反馈至基层党支部;已抽阅16个基层党支部工作手册等,督促各基层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已由交发集团党委、机场集团党委对交发集团机关党支部、机场集团第三党支部就“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进行谈话。
(37)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增强思想自觉。由各级党组织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规章制度,提升党员干部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重要性的认识,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二是切实增强政治自觉。以巡察反馈存在问题为警醒,督促各级党委严肃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已下发工作建议,对交运集团党委2020年度与2021年度检视问题基本一致情况进行批评,要求举一反三、做好自查,避免检视问题流于形式、走于过场。三是切实增强行动自觉。已通过“一季一主题”“一季一警示”活动,组织学习违规违纪案例,教育党员干部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要求,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对党忠诚老实;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原高速公路公司党员干部受到诫勉谈话却未在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说明这一事件为例,要求就违规违纪情况按照规定及时在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说明,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帮助。
3.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得不牢,部分下属公司成为违规违纪违法“高发区”
(38)履行主体责任偏松软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开展述责述廉。严格落实《福建省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意见》精神和市委、市国资委党委要求,开展领导班子述责述廉工作。二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督促各级各单位结合管理幅度和业务范围调整,全面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督促各级梳理近年来违纪违规情况并进行综合分析,明确短板弱项、做好查缺补漏,紧盯重要领域关键环节重点人群加大防控力度,对中层及以上干部加强教育监督管理,从源头上堵塞漏洞。三是深化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开展“一季一主题”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和“一季一警示”活动,召开正反面案例剖析会,邀请专家围绕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进行专题辅导,邀请高校讲师围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为青年干部讲授课程,学习中央和省、市纪委通报违规违纪案例,学习市纪委监委编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树牢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39)落实监督责任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监督力量配备。支持纪委加强自身建设,选派工作人员前往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跟班学习,组织纪检工作人员、审计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为各类监督工作提供必要支持,促进监督机构聚焦主责主业,不断提升监督质效。已对领导分工进行调整,纪委书记不再分管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审计与财务不再由同一名领导分管。二是提升案件处置能力。组织纪检工作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等党内规章制度,加强对处分决定的审查和审批;督促各级党组织按照规范要求和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党委下发党纪处分决定,督促集团纪委及时合规办理各类案件,确保程序的合法合规;及时对接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做好集团整合前未完成案件处置工作。已依规依纪对时任闽运公司总经理违规同意3名职工公款旅游案件进行处置,对其个人作出诫勉谈话处理。
4.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40)推动巡察整改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把握政策执行要求。已组织学习《违规发放津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令第31号)等相关文件,按照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实施细则》(明国资〔2020〕14号)及其修订版(明国资〔2021〕8号),对集团本部及各成员单位进行总额控制和过程管理,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不断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津补贴政策执行。二是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严禁集团所属各单位违反规定设定、发放薪酬或者津贴、补贴、奖金。对于上轮巡察发现违规发放的仍未清退的10.1万元补贴,已完成清退4.84万元;除调离本单位且联系协商未果人员之外,其余均已完成清退。
(41)推动审计整改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内审长效机制。已下发集团公司《关于建立审计整改工作长效机制的通知》,督促机场集团制定《福建三明机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整改工作办法(试行)》,进一步健全完善审计整改的长效机制。二是加强审计人员培训。组织交发集团、机场集团内审人员参加市审计局于2023年10月24日下午召开的三明市内部审计工作培训会,组织交发集团内审人员于12月6日至8日参加全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人员业务培训班;组织交运集团内审人员于12月7日参加内部企业规范化管理业务培训。三是推进机场审计整改。已对机场集团落实审计反馈问题进行督查。目前机场集团已对2020年以来的各项审计整改问题进行梳理自查,尚未完成整改问题1项;针对“2020年审计发现机场集团共4266.1亩用地未及时办理不动产产权手续”“仅完成权籍调查工作”的问题,已对接沙县区人民政府,明确工作进度安排,待协调解决剩余东山村、古县村界址章盖章事宜后完成产权办理,计划于2024年11月完成该项工作。四是加强交运内审监督。已对交运集团落实审计反馈问题进行督查。交运集团现已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按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在原有审计基础上对2021年以来下属5个分公司的经理离任审计开展补充审计,目前已全部完成。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市委巡察反馈涉及市交发集团线索6件,截至目前已办结2件(谈话函询了结2件,其中诫勉谈话1人),正在办理4件(初步核实4件)。
(一)诫勉情况
诫勉谈话1人,具体如下:
因三明市交运集团有限公司宁化分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陈某违反招投标程序采购物品,三明市交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已对陈某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运输服务转型缓慢”问题
整改存在问题:本次巡察发现交运集团与永安市永运客运有限公司于2006年合资设立的永安市南区客运站有限公司属于“僵尸”客运企业,长达16年未清理。
下步工作措施:现该公司股东双方已就注销清算事宜达成共识,并书面上报永安市政府,恳请返还该公司代垫的征地费用约141万元并给予适当经济补偿。下一步督促交运集团进一步强化对接跟踪,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程序要求,待永安市政府统一安排处置后立即办理该公司清算注销手续。
拟完成时限:2024年8月31日
(二)关于“债权债务管理粗放”问题
整改存在问题:巡察发现路桥、交运、机场3家集团三年以上债权共1701.85万元、债务 2409.97万元(不含在建项目和未完成的采购项目)。截至目前,已清理收回3年期以上债权98.38万元,112万元已与债务人签订了还款计划并开始持续收回,34.27万元已至法院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部分已发文催收;已支付3年期以上债务176.51万元。剩余大部分为历史遗留债权债务问题,因事发时间距今较远、有关人员变动较大等原因,暂未完成清理。
下步工作措施:督促机场、交运、路桥集团认真组织分析相关债权债务形成原因,指定专人跟踪负责清理工作。要求加大协调沟通力度,根据需要通过提请主管部门协调启用法律手段等方式处理。
拟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三)关于“推动审计整改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存在问题:2020年审计发现机场集团共4266.1亩用地未及时办理不动产产权手续,截至目前,仅完成权籍调查工作;该项工作需要协调沙县区政府、三明机场建设沙县区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先行解决剩余东山村、古县村两村界址章盖章问题后方可推进。
下步工作措施:加大协调力度,督促机场集团对接沙县区政府和三明机场建设沙县区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快解决东山村、古县村两村界址章盖章问题,推进办理不动产权手续问题。
拟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
(四)关于“推动巡察整改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存在问题:上轮巡察发现违规发放专家评审费、徒步检查费、过节费等各类津补贴至今仍有10.1万元未清退。未清退人员在2018年巡察意见反馈时皆已从本单位离职。本轮巡察意见反馈后,集团加大与本人沟通联系,通过电话催清、发函至个人督促催清、发函至所在单位协请帮助催清等方式,先后催清相关费用4.84万元,剩余5.26万元因领取人员在服刑、生活困难、联系协商未果等原因未完成清退。
下步工作措施:加大与领取人员沟通力度,并综合运用多种方式,督促清退相关费用。
拟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五、持续巩固拓展巡察成果
集团党委将继续严格对照市委巡察三组的反馈意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准、实、稳”查找政治偏差,全面推进集团内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深挖细照、举一反三、久久为功,紧盯整改重点,着力在深化问题整治、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努力推动巡察成果转化为集团持续健康发展的不竭动力,为加快三明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福建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坚定政治自觉,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筑牢对党忠诚的政治功底;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将巡察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抓手,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用铁的纪律打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环境。
(二)坚持政治标准,全面彻底推进整改。围绕全面完成整改落实工作,压紧压实整改责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和提升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和“回潮”。对尚未整改到位的事项,对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要求,持续跟踪督办,定期了解进度,确保按照既定工作计划加快整改,做到不解决问题不放手,不达到标准不销号。
(三)坚守政治担当,增强干事创业本领。全面查找和解决理想信念方面、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作风方面、担当作为方面、组织生活方面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政治责任方面的问题,涵养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牢牢把握巡察整改与集团发展结合点,按照“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干事创业标准,对照国有企业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抓好后继有人这个根本大计,为集团高质量发展提供组织和人才保障。
(四)坚持政治引领,促进集团长效发展。以巡察整改促进思想大解放、能力大提升、作风大转变,营造良好干事创业氛围和风清气正环境,推动项目建设、交通运输、产业经营等板块提质升级,营收结构持续优化,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将全面整改与专项整改、问题整改与作风转变、“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及时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严格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做到整改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8520316;通讯地址:三明市新市北路沪明新村198幢1409室(邮编:365000);电子邮箱:smjfdqgzb@163.com。
中共三明市交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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