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国资委 时间:2024-06-06 15:15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4月26日,市委巡察五组对市国资委党委开展巡察。2023年9月11日,市委巡察五组向市国资委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好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接到市委巡察五组反馈意见后,市国资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议,传达学习巡察组反馈意见,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决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全面整改,始终保持政治上的警觉性和敏锐性,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最有效的措施全力抓好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是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市国资委党委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落实整改工作,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主任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巡察整改工作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整改工作按计划有力推进。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抓到底”的整改工作机制。党委班子成员亲自抓重点问题、抓重要事项、抓关键环节,严格工作标准,遵守工作纪律,为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奠定良好基础。

  三是挂图作业,狠抓落实。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市国资委党委印发《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五组对三明市国资委党委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明国资党委〔2023〕53号),结合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面认领巡察反馈问题,深入对照检查,细化分解反馈问题,严格实行整改销号制,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目标、整改内容、整改时限,挂图作业,整改到位一项、销号一项。对于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对于当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对于一些情况复杂、涉及面较广、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措施,及时跟踪督办,按期整改落实到位。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

  (1)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学细悟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2023年三明市国资委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2023年以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11次,进一步加深领导班子的思想认识。二是丰富中心组学习形式,采取会上学习、书面传阅学习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同时针对重点课题组织开展专题研讨,2023年共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等专题学习研讨5次。三是结合中心组学习专题和委机关工作实际开展专项调研,围绕采购行为执行情况和采购平台运营情况、出资企业薪酬分配机制、闲置资产盘活和资产租赁(承包)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调研,并于11月底形成4篇调研报告,推动国资国企解决发展难题。

  (2)贯彻党中央有关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到位,推进大项目不够有力,项目储备不足,投资不增反减。

  整改情况: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及财政缩减影响,结合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沪明国资国企领域对口合作、京闽科技合作等工作,强化项目谋划生成,扎实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截至11月底,各出资企业新策划福银高速公路尤溪支线、台江片区F-71地块开发、陈大片区E-33地块开发、华福证券战略投资项目、六三种业(建宁)科研育种及仓储能力提升工程等25个项目。2023年所出资企业共投资项目120个,计划总投资88.8亿元,累计完成投资93.95亿元,超计划完成5.8%。一批重大项目落地转化及建设工作取得突破,其中田安高速三明段项目累计完成投资7.24亿元,目前正在开展用地报批工作;胡岩高速三明段项目累计完成投资8.37亿元,目前正在进行路基土石方、桥梁、隧道工程等施工;潮南高速三明段项目工可报告已上报交通运输部,初勘初测工作有序推进,已完成85%;福银高速公路尤溪支线项目于11月30日进行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审查的招标工作;三明爱琴海购物公园项目于12月底前开业运营;上海三明大厦项目已完成项目运营公司的注册设立,开展装修设计施工工作,计划2024年底前整体开业运营。

  (3)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出资企业完成2023-2025年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开展《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调整“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优化出资企业产业规划发展。其中,市投资集团打造以城市公用为基础,金融服务为核心,突出现代农林、数字经济、先进制造三大优势产业,培育商贸服务、生态环境、矿产资源等新兴业态的新产业格局;市城发集团着力提升建筑设计施工、文化旅游、康养产业等核心主营业务,从物资贸易、物业管理、专业市场及特许经营等多元化产业市场培育新的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市交发集团以谋划实施重大项目、市场化转型发展为突破口,持续优化交通运输服务、拓展交通附属产业,实现企业产业结构优化;市机场集团充分发挥三明机场作为闽中区域骨干机场、省级通航产业基地的定位,聚焦运输航空主业,补齐航空货邮短板;福建一建集团围绕提升“建筑市场拓展能力、地产板块运营能力、项目履约创效能力、企业治理管理能力、企业发展品质能力”5项能力,补齐补强设计、勘察、工程检测等环节,打造建筑企业工程建设全产业链条。二是加大所出资企业新兴第三产业投入力度,发展绿色产业助推乡村振兴。2023年,所出资企业投资农林服务、文旅教育等绿色产业4.07亿元,占比年度总投资额4.33%,比2020至2022年分别增长2.11亿元和3.79%。三是将科技研发投入视同利润,将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科研成果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鼓励支持所出资企业开展科技研发活动。参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研究与试验投入统计规范(试行)的通知》相关标准,规范研发投入的会计核算,做好研发费用的财务归集。四是组织开展出资企业对标一流企业价值创造行动,其中市投资集团对标省投资集团、厦门国贸等10家企业,市城发集团对标福州城投集团,市交发集团对标省高速公路集团、市机场集团对标厦门机场集团,福建一建集团对标福建建工集团,聚焦效益效率、创新驱动、治理效能等7个方面,提升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价值创造能力。

  2.企业发展战略规划不够科学,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成效不明显。

  (1)推动国企转型升级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出资企业完成2023-2025年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优化企业产业投资方向,推动国有资本加大在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力度以及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2023年,所出资企业农林服务、文旅教育等绿色产业投资4.07亿元,矿产资源、数字信息等新兴产业投资0.89亿元,合计4.96亿元。房地产投资比2022年下降9.46%。二是1-10月所出资国有企业累计销售住宅1365套,面积208415.65平方米;店面141个,面积9917.14平方米;车位1202个,面积33092.85平方米。

  (2)利用国资国企优势开拓市场成效不够显著。

  整改情况:一是将实施“走出去、引进来”战略作为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2023年度设置鼓励加分项支持所出资企业利用自身技术、品牌、管理等优势,三明区域外实现项目推广或承揽建设任务、扩大域外物资贸易、推进农特产品入沪等工作。发挥国资渠道优势配合市发改部门推动央企项目对接,对接省企沪企及行业龙头企业引资入明。截至11月底,动态梳理跟踪服务央企项目40项,累计开工15项,累计完成投资72.7亿元;省企项目53项,已实现投产12项、累计开工16项,累计完成投资138.4亿元。二是市国资委已将资产盘活列入2023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和薪酬考核内容,并将资产盘活工作列为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推进工作落实。2023年1-10月,市城发集团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5批资产招租,成交61项,有效推进城投广场西区、沙县长兴苑、金立酒店对外招商工作,成功盘活闲置资产。市交发集团通过对三明汽车东站土地使用性质的变更,增加经营性资产面积。2022年11月,完成1-2层公开招租,2023年9月完成3-5层招租。将三明城门客运站修理厂搬迁至三明汽车南站,腾出中心地段经营性租赁资产进行整体招租,。市机场集团将生态新城闲置土地出租给中铁建工集团;联检大楼出租12个房间给海南航空学校使用。

  (3)发挥国有资本带动作用不够明显。

  整改情况:坚持“三因三宜三不”原则,积极稳妥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督促指导出资企业持续开展存量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评估,对具备混改条件的企业进行可行性研究,依法依规发布信息,引入各类社会资本实施混改。2023年,新成立三明农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三明市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公信招标有限公司等混合所有制企业9家,引入各类社会资本0.96亿元。将改制上市作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主要方向,按上市公司标准和要求,加强对市文旅集团、东南设计集团等较为成熟企业的管理和支持力度,大力推动环大金湖旅游资源整合和东南设计集团申报特级资质,加快培育国有上市后备企业。

  3.推动国企改革力度不够,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差距。

  (1)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未全面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紧密跟踪省委省政府《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方案》制定进度,着手我市实施方案的研究起草工作。二是补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短板弱项,草拟了《市属企业外部董事选聘和管理办法》、组织所出资企业开展对标一流企业价值创造行动、开展所出资企业薪酬分配机制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完成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建设工作、调整并突出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效益效率指标。三是草拟了《市属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操作指引》,指导出资企业及其权属企业董事会与经理层签订“两书一协议”。四是组织企业开展深化提升所出资企业压缩管理层级专项工作,对四级37家所出资企业和五级6家所出资企业进行摸底核实,结合企业实际进行处置。截至11月底,将建宁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将乐县公共交通客运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从四级企业压缩为三级企业、注销三明市金沙公交客运有限公司,合计完成16户企业的压缩管理层级工作,剩余企业将按照企业实际运营情况和发展规划持续推动压缩管理层级工作。

  (2)国有企业保值增值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出资企业完成2023-2025年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开展《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调整“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明确市投资集团培育商贸服务、生态环境、矿产资源等新兴业态的新产业格局;市城发集团着力提升建筑设计施工、文化旅游、康养产业等核心主营业务,从物资贸易、物业管理、专业市场及特许经营等多元化产业市场培育新的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市交发集团持续优化交通运输服务、拓展交通附属产业,实现企业产业结构优化;市机场集团聚焦航空运输主业,补齐航空货邮短板;福建一建集团补齐补强设计、勘察、工程检测等环节,打造建筑企业工程建设全产业链条。二是组织开展出资企业对标一流企业价值创造行动,各出资企业综合考虑本企业功能分类、业务特点、职责定位、发展阶段等因素,确定对标企业。针对国务院国资委工作部署提出的七项措施开展价值诊断,查找识别与对标企业之间的差距,分析存在的问题短板和原因,确定行动目标,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价值创造能力。三是由于房地产销售呈下行趋势,2019、2020、2021年国有资本预算收入呈下降趋势。为挖掘国有资本收益,弥补一般公共预算不足,2022年市国资委和市财政局将园区企业纳入汇编范围,2023年市国资委会同市财政局对市城发集团历年欠缴结余收益进行清算补缴,有效扭转逐年下降趋势。

  4.激励约束机制不够健全,对国有企业监管不够到位。

  (1)对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指挥棒”失灵。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7月制定出资企业2023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和薪酬考核办法并进行较大调整,重点考核出资企业利润总额增幅、营业收入增幅、资产负债率、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净资产收益率等企业效率效益指标,强化企业负责人激励约束机制。二是市国资委11月下达工作提醒并约见市机场集团、市交运集团相关工作负责人,要求企业加强业务学习,注重工作实效,侧重提升企业实际效率效益。市国资委2023年下达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指标重点体现“一利五率”,实现体现企业规模扩张的初级指标向效益效率方面转变。针对“只涨老总不涨员工”现象,市国资委开展了所出资企业薪酬分配机制专项调研,走访相关所出资企业并于11月形成调研报告,下一步将结合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健全完善内部分配制度,科学确定内部不同群体薪酬水平,统筹平衡企业负责人、中层管理人员、一线职工工资分配关系。三是加强对企业年度投资计划备案管理,按季度对投资完成情况、重点项目建设进展进行动态监管,督促企业建立合规内控体系,提高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强化实时监测预警,加强负债约束和风险管控工作,将所出资企业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资产负债率等指标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企业负责人薪酬挂钩,强化考核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2)对企业投资监管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对市交发集团2022年辅业投资超过规定、市城发集团2022年股权投资事项进行检查核实。市国资委11月下发工作提醒,要求市交发集团聚焦主责主业、规范投资管理、审慎进行辅业投资。同时,市国资委举一反三,结合主题教育,查找短板弱项,制定工作清单强化投资监管,规范企业投资行为。

  (3)对企业风险管控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已下达市国资委出资企业2023年资产负债率预警线和重点监管线,分别确定市投资集团、市城发集团、市交发集团、市机场集团、福建一建集团预警线和重点监管线并确定市城发集团为重点关注和重点监管企业。出资企业相应下达权属企业2023年资产负债率预警线和重点监管线,并报市国资委备案。二是印发《三明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的通知》(明国资综合〔2023〕5号),要求企业全面摸清应收账款详细情况,建立台账管理,同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大对逾期款项的催收力度。并定期上报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应收账款情况表及应收款项清收工作报告,切实加强企业应收账款管理,强化风险管控,建立企业应收账款管理长效机制。

  (4)对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不够重视。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观看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专题片。通过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二是修订完善市交发集团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在原来的扣分标准的基础上,增加“道路运输行业发生同责以上亡人交通事故(含同责)”扣分项。进一步加强对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考核。三是深入5家所出资企业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专项行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六项工作督导检查,针对检查出的问题通报所出资企业,并下发整改通知书,各出资企业均已完成整改,并报送整改情况报告。组织企业安全生产专家,对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日常督导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均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定期完成整改。四是市国资委于2023年11月9日,邀请消防安全专家,组织市国资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相关人员,参加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各出资企业相应开展本集团公司消防安全培训。针对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专项行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六项工作督导检查出来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培训,强化安全生产培训常态化管理。

  5.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还不够有力。

  (1)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通过三会一课、文件传阅等形式学习《委机关“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的实施意见》(明国资党委〔2019〕78号)等制度规定,掌握党委会和委务会(主任办公会)会议研究事项和范畴及监督措施等,切实增强全体党员干部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理解和认识。二是印发《关于企业“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实行专项报告制度的通知》,督促企业落实好议事制度。对2019年以来各出资企业党委会研究议题进行分层分级自查,对重点企业进行抽查,对党委会研究议题不合适、党委会讨论事项不充分等问题,对党委办公室负责人进行口头提醒。三是修订完善《三明市国资委党委议事规则》和《三明市国资委工作规则》,各科室按职责分工要求,进一步明确党委会和主任办公会研究事项。

  (2)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融合不紧密。

  整改情况:一是对未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子企业,各出资企业已督促其党建工作嵌入公司章程,目前基本完成党建入章程审核备案工作,仅余3家企业尚在办理工商备案登记。二是市城发集团严格执行集团党委《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前置研究清单》等制度规定,进一步健全公司法人治理主体《权责边界清单》,厘清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等权责关系,利用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平台“三重一大”决策和运行监管系统,提高重大事项决策透明度,以更加健全制度体系和监管手段,推动各法人治理主体运行程序制度化、规范化。今年以来,集团党委共召开党委会52次,审议把关事项228项,召开董事会39次,研究决策事项124项,召开总经理办公会32次,研究落实事项54项。市交发集团已通过三重一大决策和运行监管平台系统,及时将党委会议题及相应的材料进行上传,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促进各项监管事项常态化、电子化、科学化;同时已制定印发《董事会议事规则(试行)》《合规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审计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并成立合规管理领导小组,持续提升董事会履职能力。福建一建集团11月24日公司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准确把握“国有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党组)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作出决定”的职责定位;重新修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厘清党委和经理层的权责边界;4月份以来,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党委仅仅履行前置研究讨论,保证正确方向,不作最终决策和决定,按职责权限分别提交董事会、经理层作出决策或决定并落实。

  (3)破解难题缺乏“啃硬骨头”精神。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深化提升出资企业“处僵治困”专项行动,对尚未完成处置任务的4家“僵尸企业”建立台账清单、明确责任人和任务期限,限时完成处置工作。二是摸底并建立未社会化管理退休党员信息库,指导并督促企业与党员所在县(市、区)组织部和所在社区积极对接,落实退休党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三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把党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与员工退休、离职手续办理相衔接。四是组建工作专班,通过退休党员社会化管理、离职的党员转入工作单位或所居住社区的方式,解决三明机床厂、三明医药、三真生物等3家改制企业的党员失联失管问题,现已转接32名。五是注重对基层困难党员的关心关爱,通过座谈会、走访慰问、省市级关心关爱资金申请等方式,加大帮扶力度。6月,慰问市级关心关爱对象12名。7月,对三明机床厂困难党员陈俊驱同志进行慰问帮扶。

  6.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短板弱项。

  (1)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三明市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制度,于1月31日、4月28日召开2次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市国资系统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开展政治生态调研分析,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3月,形成《2023年宣传思想工作要点》,从5个方面、10项任务,对市国资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指导。7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市国资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形成《2023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对市国资系统意识形态工作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提出有效性的工作举措。二是针对“1.28”三元交通事故视频传播事件,已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并口头批评教育,责令有关人员作出书面检查。于3月召开全委干部大会,进行警示教育,通过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网络安全教育,严格落实各项网络安全责任制度,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三是开展专项检查,严格按照“八个纳入”的刚性要求把意识形态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国企党组织书记党建述职等范围。

  (2)对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够重视。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明市国资委信息工作目标考核暂行办法》,加强阵地规范建设和管理,发挥宣传教育主阵地作用,提升市国资委官网、各出资企业宣传载体、微信工作群等整体管理建设水平,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有效防范意识形态风险。今年以来,市国资委网站发布新闻信息1764条。二是9月在市国资委官方网站开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栏,并持续更新宣传信息51条。网站首页已及时发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公益广告。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

  (1)落实关于订阅党建学习材料部署形式化。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各出资企业将学习材料通过邮寄、送书上门等方式按要求发放到位,做好签收记录工作,截至目前已全部发放完毕。二是对组织人事科及各出资企业党务工作部门负责人进行工作提醒,避免形式主义等问题的再次发生。三是建立长效跟踪督促机制,要求各出资企业根据需要合理征订书籍,避免造成铺张浪费。同时将书籍领取登记表及时上交备份,确保征订书籍发放到位。

  (2)解决企业人才紧缺问题举措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企业相关科室人员对“1+18”人才政策体系、“2+3+N”人才政策体系等的学习和贯彻落实,10月召集各出资企业人事经理开展口头谈话提醒,并进行业务指导培训。二是严格抓好制度落实,11月制定《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第二批)》,共更新7个岗位,督促企业用好“人才编制池”“柔性引才”“明籍优秀人才回引计划家庭奖励发放实施办法”等政策,针对急需紧缺人才及时发布招聘公告,招引人才。三是按照省委、市委颁布的人才政策,结合市国资委工作实际,9月制定《市属企业人才队伍支持专项工作实施方案》,通过4个方面11项措施,进一步拓宽企业引才渠道。11月动态更新调整所出资国企紧缺人才信息库,督促企业大力引进优秀人才服务国企发展,积极向市委编办申请人才编制岗位,着力增强“人才编制池”编制使用的实效性。

  2.担当尽责、为民服务还有差距。

  (1)推动“放管服”改革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市国资委党委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市国资委营商环境工作,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过党员小讲坛,学习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将优化用水用气营商环境纳入市国资委党建工作的重要议程。二是将“获得用水用气”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市投资集团2023年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内容,要求企业持续推进供水供气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对照2023年度“获得用水用气”考评监测指标,做好省上营商环境2023年度考评工作。三是三明中燃公司多次向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发改委、住建局汇报沟通提价的相关情况,并提交了《关于申请启动三明市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的请示》。并在居民调价执行前加强宣传,通过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每周发送宣传通稿《关于三元区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及使用的情况说明》,组织客服人员进小区、上门入户开展安全用气宣传,做好相关舆论引导;与市融媒体商议燃气安全宣传方案,在《三明日报》、三明市广播电视台《三明新闻》栏目、三明市新媒体中心等平台,全方位开展宣传,在部分居民小区楼宇及各大电信运营商发布有关“燃气安全”的视频宣传及短信宣传,进一步普及正确使用燃气的知识,提高燃气用户的安全用气意识。市国资委已责令市投资集团对三明中燃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进行口头批评教育。

  (2)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12月8日召开所出资企业12345政务热线和信访工作推进会议,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三明市国资系统e三明12345平台诉求件办理的通知》,督促企业强化服务意识,严格考核奖惩。通过监督热线、网站留言、e三明、12345等渠道多方接收市民诉求,制定诉求件办理工作制度,做到有件必办、办快办好。二是市国资委已责成市投资集团、市城发集团、市交运集团对防疫政策兑现有偏差情况作出了书面说明,部分企业未能严格落实租金减免政策,但租金减免方案已征得租户同意,决定不再追溯调整,承诺今后相关政策将执行到位。11月24日市国资委分管领导对产权管理科相关同志进行约谈和口头批评教育。

  3.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够坚决。

  (1)公务接待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三明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关于重申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修订完善了《三明市国资委公务接待制度》,加强了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对公务接待流程、餐费标准、接待纪律等进一步细化。二是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对有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其中对“一函接待两餐”、“同城不接待”违规接待费用进行清退,清退资金已存入财政巡察清退账户。三是今后将进一步强化公务接待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2)差旅费报销把关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清退挂包村干部多报销驻村往返交通费用,并存入财政巡察清退账户。二是加强对差旅费支出的审核把关管理,并对有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三是规范差旅费报销。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三明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明财行〔2014〕34号)等制度要求,修订完善《三明市国资委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分管领导审核把关,规范差旅费报销流程,杜绝超标准报销等不规范问题。

  (3)党建经费使用超标准。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机关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单位预算和规范使用管理的通知》(明委工综〔2017〕25号),加强对党建经费等支出的审核把关管理,对有关人员进行口头批评教育。二是2019年10月与中行开展骑行活动,使用党建经费购买运动鞋服在支部党建经费支出,已调由单位文明创建经费开支。2020年6月和2022年9月非党人员参加党员主题党日活动超支金额在机关支部党建经费支出,已调由工会经费开支。

  (4)工会经费使用超范围。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和各项规定,制定内部审批流程,加强对各项支出的审核把关。二是已收回2019年6个挂职人员发放的生日慰问金;已收回2021年11月举办的羽毛球赛给5名非工会会员发放纪念品。

  4.内控管理存在风险漏洞。

  (1)项目建设和物资采购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要求相关企业和经办人员做出说明。二是加强物资采购监管,对采购领导小组成员进行教育培训,组织学习《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闽财购函〔2021〕2号)等文件,修订完善了《三明市国资委物资采购和财产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市国资委内控管理制度。三是规范采购流程,加强项目监管,确保采购各环节符合要求。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口头批评教育。

  (2)财务把关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财务人员培训力度,提高财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二是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已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批评谈话;已于2023年10月从退休人员生活补贴、个人工资中扣回个人应承担部分。三是对使用党费购买打印机10台、电脑10台、投影仪1台,列入市国资委固定资产管理。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1.党建工作重部署轻落实,企业党组织建设比较薄弱。

  (1)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好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梳理形成市国资系统组织架构图,对党组织数、党员数造册建表,做到底数清、账目明。目前市国资系统共有17个党委、5个总支、109个支部、1932名党员。二是把国企党建30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督促企业持续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党建入章”等国有企业党建30项重点任务,党建工作按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企业153家。市属一级集团和二级集团企业党组织书记、董事长“一肩挑”比例达100%。把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和企业领导人员年度考核管理目标,推动健全党务工作部门、配齐党务工作者、落实党建工作经费。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跟踪规范企业前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123项,并明确了各项任务的工作内容、具体要求、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等。

  (2)指导督导企业党建工作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对所出资企业的党委会议记录、中心组学习记录、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定期抽查调阅。不定期组织深入出资企业座谈调研、党建检查等,今年共检查抽查3次。二是2023年,严格按照国企领导干部年度薪酬考核的工作要求,严格把关企业高管薪酬考核中党建业务指标的考评标准,对于未达标的企业严格实行扣分制。三是督促福建一建集团及各出资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按要求规范设立企业基层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福建一建集团于10月12日组织党务工作人员再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全面理解党组织设置,并根据建筑行业党员分散的特点,以互联网+视频会议形式开展“三会一课”活动。福建一建集团于11月14日召开党委会专题讨论“党支部设置不合理的整改问题”,按照有利于党员管理和发挥支部职能,增设三明杭萧钢构有限公司党支部、漳州分公司党支部。

  (3)企业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市国资委党委加强指导,严格要求所出资企业党委提前6个月下发通知,提醒今年系统内届满基层党组织按时完成换届工作。督促市投资集团党委、市城发集团党委、市交发集团党委等40个党组织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二是2023年新发展党员30人,其中巡察指出的24个党支部已发展党员21人,其中中层骨干2人。三是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等有关规定,按标准向领取年薪制党员进行党费收缴,少缴党费已补缴到位。

  2.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工作还有偏差。

  (1)干部队伍建设比较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增强领导班子对干部队伍建设的统筹谋划,落实干部跟踪培养制度,定期对干部队伍进行分析研判,以年龄梯次、专业结构等对干部队伍建设进行规划,研究干部日常培养工作。二是根据干部年龄结构、专业能力、工作经验、性格特点以及单位实际,已安排适合的同志任产权科副科长(主持工作)。三是待此批次驻村工作结束后,将安排年轻干部开展驻村工作,把驻村服务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平台。

  (2)指导监管企业人事工作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市国资委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同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传导压力,要求各出资企业提高责任意识并严格执行招聘、竞聘、职级晋升有关的制度规定。二是督促各出资企业对2019年以来招聘、竞聘、职级晋升等人事工作进行自查自纠,除巡察指出的问题外还发现两处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明中燃公司重新修订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明确工作要求,不合规聘任的人员已于2021年9月离职;福建一建集团已于2023年6月责令有关人员自行离职;对于不合规聘任的人员入职事项,已责令市投资集团党委书记对人力资源部经理进行口头批评教育。三是加强对出资企业招聘、竞聘、晋升等工作的指导,督促各出资企业完善招聘、竞聘、晋升等制度规定,重新梳理各项工作流程,坚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开展选人用人工作。建立企业招聘计划预先申报制,掌握企业全年招聘工作安排。监督企业落实好“三定”要求,严禁出现超编超职数的现象。不定期参与到企业的招聘、竞聘、晋升等工作中去,以监督员的身份,督促企业规范落实工作要求。

  3.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严实。

  (1)落实主体责任不实不细。

  整改情况:一是于10月2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国资委党委委员深入剖析、认真对照、查摆存在问题,切实提升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意识和一岗双责履职意识。二是严格“一岗双责”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与各科业务和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相结合,有针对性的开展谈心谈话,2023年累计开展谈话14人次。通过观看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片,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等方式加强警示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409次、参观警示教育基地13次、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45次,让国企干部知敬畏、守戒惧。用好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编印《国资系统违纪违法警示案例警示录》,作为任前谈话、入职培训等警示教材,教育干部职工3500人次。三是编制《国企干部职工廉洁从业规范(样本)》《企业干部职工廉洁从业承诺书(样本)》,并形成企业内部制度,组织8000余名干部职工签订廉洁承诺书,用具体行动践行廉洁要求。四是加强动态跟踪落实,按原定计划明确序时进度,层层传导压力督促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整改到位。市投资集团2名同志已整改到位,其中1人降职处理,1人已经申请强制注销。市城发集团3名同志已完成整改,其中1人于2023年2月底退出,1人进行调岗处理,1人已经申请强制注销。福建一建集团3名同志已完成整改,3人投资的企业已到工商管理部门注销登记。市交发集团6名同志已完成整改,5人已经申请强制注销,1人已离职。

  (2)落实监督责任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工作制度。及时修订《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与综合监督单位党(工)委工作协调机制》,做到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推动综合监督单位两个责任和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二是督促工作落实。针对存在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9月份以来,对各综合监督单位在巡视巡察、监督检查中存在的人员招聘、干部任用等不规范做法整改情况,对照清单逐项开展“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再次提出纠正建议4条,督促限期整改。三是强化工作指导。认真履行对所出资企业纪委的综合、协调、指导职能,结合主题教育,对国企纪委干部开展谈心谈话9人次,开展国企纪委履职情况的调研1次,促进企业纪委规范履职。

  4.落实巡察监督和日常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

  (1)2019年市委巡察指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国资委开展所出资企业薪酬分配机制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调整制定2023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和薪酬考核办法,重点考核出资企业利润总额增幅、营业收入增幅、资产负债率、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净资产收益率等企业效率效益指标,强化企业负责人激励约束机制。二是对照2019年市委巡察发现问题和整改要求,对市城发集团2020年度、市机场集团2019-2022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情况进行核实。2023年,市国资委对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和薪酬考核办法进行调整,突出市场化经营效益效率,借鉴国务院国资委对中央企业“一利五率”“一增一稳四提升”的考核要求,重点考核出资企业利润总额增幅、营业收入增幅、资产负债率、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净资产收益率等企业效率效益指标。

  (2)2021年7月市总工会对市国资委开展2020年工会经费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和各项规定,完善经费使用审批流程,加强对各项支出的审核把关。每年制定工会支出预算,项目使用严格按制定的预算列支。二是对相关工会委员进行口头批评教育。三是2021年7月市总工会对市国资委开展2020年工会经费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机关工会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四是“超标准发放节日慰问品”问题,已在当年收回并整改。五是2021年度发放节日慰问品超标金额,已向个人收回。

  (3)2018年党费使用情况检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要求使用党费,对已购买非党办使用的2台打印机,调整为由行政经费开支,并将其列入市国资委固定资产管理。二是对原党办负责人进行口头批评教育。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处理情况

  市委巡察五组未向市国资委党委移交问题线索。向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移交问题线索2件,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分别通过函询和初核方式处置。其中,函询予以采信了结1件,另一件正在办理中。

  党纪政务处分情况:无

  诫勉情况:无

  组织处理情况:无

  四、持续巩固拓展巡察成果

  下一步,市国资委党委将按照中央和省、市的部署要求,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充分利用好前期整改成果,持续抓好抓实后续工作,努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树牢“四个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强化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建设、坚定不移推进正风肃纪,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不断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大力营造市国资系统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夯实整改主体责任。落深落细落实党委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务实有效的措施,逐条把巡察反馈意见要求落到实处。坚决克服“过关”心态,决不松劲歇脚,对已整改完成的,适时组织委机关和所属企业“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争取取得更大实效。

  (三)形成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原则,把问题整改和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根据市委巡察五组指出的突出问题结合国资国企行业特点和国企改革发展的需要,切实解放思想,创新思路、举措、机制,通过改革和制度创新,逐步形成用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工作机制,以切实有效的制度保障三明市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8950996;通讯地址:三明市列东街天鸿大厦6楼(邮编:365000);电子邮箱:gzwdb996@163.com。

  三明市国资委党委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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