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2月政府采购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闽财购函〔2020〕2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三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2月采购公告如下
序号 |
采购单位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品目 |
采购需求概况 |
数量 |
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日期 |
备注 |
1 |
三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三沙同城公交线路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公益化运营造成的减收情况专项审计 |
审计报告 |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三沙同城化公交线路公益化运营减收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对交运集团所属三沙同城公交线路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公益化运营造成的减收情况进行专项审计,作为财政核拨补助金的依据。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提交一式7份审计报告。 |
1 |
项 |
1.0 |
2023年2月 |
无 |
三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年2月2日
附件1:
询价邀请函
三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采用询价采购方式对三沙同城公交线路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公益化运营造成的减收情况专项审计(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询价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方式 |
最高限价(万元) |
投标保证金 |
备注 |
1 |
三沙同城公交线路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公益化运营造成的减收情况专项审计 |
1 |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三沙同城化公交线路公益化运营减收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对交运集团所属三沙同城公交线路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公益化运营造成的减收情况进行专项审计,作为财政核拨补助金的依据。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提交一式7份审计报告。 |
三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0598-8950993 |
1.0 |
无 |
|
提交审计报告时间: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 |
2.本招标项目采用 线下纸质招投标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无欺诈和腐败行为。
3.2提供报价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及无违法情况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报价函需盖公章并采用密封递交,封口加盖骑缝章。
4.询价通知书的获取: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响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
5.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6.询价时间及地点: 2023年2月2日至2月7日下午4:00(北京时间);三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列东街天鸿大厦六层)。
复函时间需在规定时间2月7日下午4点前,否则报价无效。
7.开标时间:2月7日下午4:30。
采购人:三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曹德泉
地 址:福建省三明市列东街天鸿大厦六层
电 话:0598-8950993 邮 编:365000
附件2:
无违法情况承诺书
三明市国资委:
我公司在近三年承揽的中介审计工作中,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未因投标申请人违规或违约介入诉讼或仲裁,未因投标申请人违规或违约解除合同,没有骗取中标。我公司在投标期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或被冻结、或被暂停参加投标活动的处罚阶段。
特此承诺。
投标申请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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