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明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东站粮库仓库竞租公告
来源:市国资委 时间:2022-09-08 11:30

根据三明市国资委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三明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研究决定,将位于翁墩东站粮库704号仓库面向社会公开竞租。具体竞租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租项目:东站粮库704号,建筑面积 450 ㎡。

二、竞租经营年限   年以内(含  年),租金从第  年起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每年递增 5-10 %。

三、用途:标的704号仅作为仓库使用。

四、租金:以竞价方式竞标,如投标人的投标金额未达到保底金额,则为废标;如投标人的投标金额超过保底金额,则由投标金额最高者中标,并以最高报价为最终合同签订金额。中标人当场在《中标确认书》和《开标情况表》签名确认,待原承租户腾退后再与招标人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原承租人必须在交清所欠租金和水电费等相关费用的情况下才能参加竞投标。若原承租人参与本次投标并报价投标达到保底金额,在最高中标价产生之后,如原承租人当场同意以最高中标价承租,则由原承租人优先承租,若原承租人不同意按最高中标价承租,则由最高报价人承租,同时办理相关的承租手续;如中标人不按要求签署中标确认书,视为弃权,取消竞标保证金。本次投标后,若出现最高价者弃权,则宣布本次投标流标,没收竞标押金,择日另投。

五、本次竞租要求:每个标的参与竞标者为法人或自然人(与本公司存在租赁纠纷尚未处理完成的或被列为不诚信负面名单的无权参与本次招投标)。

六、报名地点:福建省三明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三明市三元区列东街55号粮储局大楼2楼办公室)。

七、报名、领取资料时间: 2022年9月21日 (上午 8:00至下午 17:30 时止)。报名时请竞标者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单位若委托他人报名和投标,还须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由本人参加。投标保证金在领取投标书时缴交。

八、投标、开标时间:1.投标时间、开标时间另行通知。2.开标前公布保底金额。

九、公告时间及方式:1.时间: 2022年9月7日至2022年9月21日 2.方式:三明市国资委网站发布竞租信息。

十、招标方不组织现场考察和召开投标预备会,但可接受咨询,投标人可与招标方联系,自行查看现场。

十一、注意事项:1.竞标人必须熟悉阅读投标须知等材料;2.竞标人中标后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签订《中标确认书》和《租赁合同》,如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中标确认书》和《租赁合同》者视为放弃,所交的保证金额不予退还,仓库另行竞租;3.若原承租户因某种原因逾期交还所承租的租赁物,中标者以实际移交日为准开始确认租期。

特此公告!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咨询电话:18605987671

             

 

福建省三明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2022年9月7日

 

投标方必须认真阅读以下内容,以免造成投标失败。

一、竞标出租仓库情况

1.此次竞标出租的仓库位于:三元区翁墩东站粮库704号,建筑面积 450 ㎡。

2.为了加强库区安全管理,保证库区干净整洁,服务租赁户,本次竞租要按1元/㎡收取卫生管理费用

3.代储本公司应急大米企业、经营粮油食品企业同等情况优先。

4.承租人不得改变使用用途。拟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包括纸质、木质、竹质品,化工产品等),易污染等危险品或在租赁物内(含空地)使用明火的不得参与投标。

5.因不可抗拒因素或城市规划建设需要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而提前解除合同的,各方互不承担责任

6.如甲方接上级主管部门通知或其他政策性因素需提前收回该仓库,应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无条件完好地提前交还该仓库,合同终止。

7.招标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18605987671

二、招标方式

此次招标采用公开竞标的方式进行,竞标对象为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投标人需阅知投标须知,并认可租赁物的全部状况和承租条件,自愿承租该仓库。

三、投标注意事项

1.此次投标设定保底金额,采用背靠背形式(开标前公布保底金额),以竞价方式竞标,如投标人的投标金额未达到保底金额,则为废标;如投标人的投标金额超过保底金额,则由投标金额最高者中标,并以最高报价为最终合同签订金额。中标人当场在《中标确认书》和《开标情况表》签名确认,待原承租户腾退后再与招标人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原承租人必须在交清所欠租金和水电费等相关费用的情况下才能参加竞投标。若原承租人参与本次投标并报价投标达到保底金额,在最高中标价产生之后,如原承租人当场同意以最高中标价承租,则由原承租人优先承租,若原承租人不同意按最高中标价承租,则由最高报价人承租,同时办理相关的承租手续;如中标人不按要求签署中标确认书,视为弃权,取消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后,若出现最高价者弃权,则宣布本次投标流标,没收投标保证金,择日另投。

2.投标保证金额:每个标的陆仟元整。投标人应在领取投标书的同时缴交。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书。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在定标后日内,无息退还。

3.投标人的投标书必须放置在信封封套内密封妥当,在信封的封口处加盖公章或签字。未按规定要求视为废标。

4.开标时,单位的投标人须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参加,如因事不能参加,可委托他人参加,须携带委托书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由本人参加,并签到证明出席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该投标方自动退出投标。

5.投标会场原则上只允许投标者本人进入、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6.评标

评标工作由招标方组织的评标委员会独立进行,评定结束后,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也不退还投标文件。

7.定标

开标后,中标人当场在《中标确认书》和《开标情况表》签名确认,待原承租户腾退后与招标人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中标人不按要求签署中标确认书,视为弃权,取消竞标保证金。

8.本《招标竞标规则》的解释权归福建省三明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四、租赁注意事项

1.承租人不得改变租赁物的结构及使用用途,不得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包括纸质、木质、竹质品,化工产品等),易污染等危险品。

2.租赁期间,水电费、营业税以及维修、保养费等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本次竞标的标的租赁期为  年以内(含  年)。如招标人因政策性及不可抗拒力等原因致使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然终止,招标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4、租金支付:租金每月支清一次(可季度、可半年、一年支清一次或一次性付清)。

五、投标书是投标人真实意思表示,对招标人形成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福建省三明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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