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融资租赁比选公告
来源:市国资委 时间:2021-04-23 16:08

  三明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经近期和各家融资租赁公司接洽,现将相关融资比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资格,经营范围应涵盖融资租赁相关业务。

  二、融资租赁主要条款

  1.额度和期限:总额度1-3亿元、期限5年。

  2.资金用途:用于归还到期债务或归还关联企业借款、补充流动资金。

  3.提款方式:分期提款(具体根据开发区资金需求而定)。

  4.操作方式:(1)单家租赁公司单独租赁;(2)联合融资租赁公司。

  三、比选内容

  1.在2021年 4月29日前可以签约落地的融资方案;

  2.采用综合成本(IRR)最低价中标方式;

  3.此次融资比选最终解释权归三明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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