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明国资政干〔2024〕4号
福建三明机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经研究决定:
阎家福同志任福建三明机场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挂职1年,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办理。
特此通知
三明市国资委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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