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中共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你司报来《关于方秀明等职务聘任的报告》(闽一建党委〔2022〕9号)收悉,经党委研究,同意:
聘任方秀明同志为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
聘任江志强同志为福建一建建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兼);
聘任郑大挥同志为福建一建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不再担任福建盛建园林有限公司总经理。
特此函复
三明市国资委党委
2022年5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