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同意聘任方秀明等同志的函
来源:市国资委 时间:2022-05-11 10:12

中共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你司报来《关于方秀明等职务聘任的报告》(闽一建党委〔2022〕9号)收悉,经党委研究,同意:

  聘任方秀明同志为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

  聘任江志强同志为福建一建建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兼);

  聘任郑大挥同志为福建一建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不再担任福建盛建园林有限公司总经理。

  特此函复          

  

 

  

  三明市国资委党委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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