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伟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市国资委 时间:2018-05-23 08:48

关于刘伟同志任职的通知

   

中共福州三明大厦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

  接市委组织部《关于选派刘伟同志到三明市政府驻福州办事处挂职锻炼的通知》(明委组干函201831号),经研究

  共青团永安市委副书记刘伟同志到福州三明大厦有限公司挂职锻炼,任福州三明大厦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挂职时间一年,挂职期满职务自然免除

  特此通知

   

   

  三明市国资委党委 

             2018522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