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明国资政干〔2017〕11号
三明市国资委
关于潘能微同志任职的通知
三明市三明影剧院:
根据三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潘能微同志拟任职务的函》,经我委研究,同意:
潘能微同志任三明市三明影剧院经理(法定代表人),试用期一年。
方钦标同志不再担任三明市三明影剧院经理(法定代表人)。
201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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