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明市国资委修订印发《所出资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这是三明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决策部署,严格对标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
新规坚持“工资效益联动、效率对标调节、严格监督调控”的核心原则,建立健全市属企业工资总额与企业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等指标的联动增长机制,对充分竞争类、非充分竞争类企业实施差异化分类管理,进一步规范工资总额预算编制、动态监管、年度清算全流程,破除薪酬固化弊端,切实实现薪酬收入能增能减、规范可控。
下一步,市属国资国企将全面抓好新规落地落实,严格执行薪酬管理各项规定,优化内部薪酬分配结构,推动薪酬资源向脏苦累险等一线岗位、科技创新骨干人才倾斜。持续强化精益管理、激发干事创业活力,不断提升企业经营质效和市场化竞争力,全力推动全市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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