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航空运输行业依据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对燃油附加费作出调整。自2026年4月5日零时起(以出票时间为准),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标准有新变化。
调整后,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6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120元。按规定,享受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10%的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购买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50%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3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收60元。国际客票燃油附加费以系统实际计算结果为准。
需注意的是,燃油附加费起征日期以原出票日期为准,2026年4月5日前销售的国内客票,变更至4月5日(含)以后,已收取的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旅客购票时需留意这一变化,合理规划行程和预算。(三明机场 黄玲、刘俊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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