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国资委印发实施《所出资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
来源:市国资委 时间:2020-08-21 17:57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精神,为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所出资企业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改革,完善企业收入分配调控机制,规范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促进分配公平,日前,三明市国资委结合所出资企业实际,印发实施了《所出资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明国资〔2020〕14号)。

  《办法》明确了出资企业工资总额确定原则和标准,工资总额预算编制内容及程序等相关内容,建立了企业工资总额预算与利润总额等经济指标挂钩,对标效益指标进行调整,根据国家工资政策进行调控的机制,并对不同功能类型企业实行不同的工资总额计算办法。下一步,我委将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做好一级集团和重点二级集团本部工资总额预算基数的核定工作,及出资企业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方案的审核,进一步完善出资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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