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国资委关于印发《三明市国资委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时间:2016-12-21 17:09

各出资企业,各县(市、区)财政局(国资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三明市委三明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的通知》(明委发〔201610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在全省国资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的通知》(闽国资规划〔2016201号)进一步提高三明市国资委系统依法监管、依法行权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市国资委出资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推进企业健全完善依法决策、依法治企和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市国资委制定了三明市国资委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三明市国资委

                                       2016年11月23

 

 

 

 

           三明市国资委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国资委的指导下,依靠各出资企业、各县(市、区)财政局(国资办)以及广大职工的共同努力,我市国资委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实施完成。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得到广泛宣传贯彻;市县两级国资监管机构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能力不断增强,国有企业依法经营管理的水平逐步提高,为国企国资改革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重要部署,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明确了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定位、重大任务和重要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适应“十三五”时期国企国资改革发展新任务对国资委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提升依法监管、依法治企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共三明市委、三明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的通知》(明委发〔201610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在全省国资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的通知》(闽国资规划〔2016201号),结合市国资委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扣我市“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构建法治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依法治企中的基础性作用,全面推进国资监管法治机构和法治国企建设,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国企国资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目标。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互动型服务型创新型法治宣传教育体系更加优化,全媒体多元化法治宣传平台更加完备,国资委依法决策、依法行权履职水平显著提高,国有企业依法治理、依法经营管理能力不断增强;全体职工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和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更加牢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法治文化更加普及,法治氛围更加浓厚。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企的目标任务,强化法律规范、法治实施、法治监督、法治保障、党内法规“五大”法治体系建设,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企业生产经营及党的建设的各个环节,按照《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总体要求,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开展普法工作,服务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大局。

    ——坚持分类实施、突出重点。根据不同行业及企业实际分类开展,突出抓好重点对象,带动和促进全员普法。

    ——坚持普治并举、以用促学。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国企国资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中,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在法治实践中自觉学习、运用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

——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制度保障体系,强化责任意识、细化工作标准,促进法治宣传教育规范运作,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创新,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的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了重要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深刻回答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使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宣传宪法的实施,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坚决维护宪法尊严。突出抓好宪法关于基本经济制度规定的学习宣传,使全体干部职工深刻理解搞好国有企业对于坚持和巩固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重要意义。

(三)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把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法律法规,提高人民有序参与民主政治的意识和水平。大力宣传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促进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在宣传法律知识的同时,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 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各企业党组织要把党内法规作为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五)深入学习宣传与国有资产监管和企业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深入宣传《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宣传以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和我省《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为核心的国企国资改革“1+N”系列文件,以及国资监管规章规范性文件,开展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典型宣传。大力宣传与企业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公司法、证券法、合同法、物权法、劳动法、反垄断法和财税、金融、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以及知识产权、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法律法规,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树立诚信守法、爱国敬业意识,提高依法经营、依法办事和合同缔约履约能力。

(六)深入宣传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法律法规。紧紧围绕我市“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大力加强保障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保持经济稳定较快增长、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推动全社会树立保护产权、平等交换、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意识,大力宣传投资、贸易、金融、政府监管、生态文明建设等领

 

域法律法规。

(七)持续推进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贯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重点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引导全体职工干部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

三、对象与要求

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全市国资委系统全体干部职工,重点是领导干部和基层职工。

(一)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关键。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必修课,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保证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出资企业每年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出资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领导班子每年至少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法治课,做学法表率。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限、内容和程序等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时增加述法内容,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制度,推进企业依法经营、合规管理。

    (二)坚持从基层职工抓起。市国资委机关及企业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经营管理人员参加各种法律培训;要把法治教育纳入职工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作为入职培训、岗位培训的必训内容,保证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健全职工日常学法制度,拓宽职工学法渠道,提高参与法治宣传教育的积极性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注重加强对农民工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帮助、引导他们依法维权,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

四、工作措施

    第七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各出资企业和县(市、区)国资委(办)要根据本规划,认真制定本企业本地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深入宣传发动,全面组织实施,确保第七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一)健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健全普法宣传教育协作机制,发挥好法律、宣传等部门的作用,加强与组织人事、纪委、工会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统筹协调、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健全培训制度和学法保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领导干部和基层职工的学法时间。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完善考评指导标准和指标体系,认真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表彰工作。

    (二)健全普法责任制。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各工作机构和部门负责本业务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做到法治宣传教育与业务工作同步研究、同步安排、同步推进。各级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表扬先进,督促落后。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的职责,把党内法规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

    (三)全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发展。在深入挖掘传统宣传载体内在潜力,通过开办“普法大讲堂”,开设专栏、创办法制刊物、举办展览、利用广播和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同时,要坚持创新是实现法治宣传教育转型升级的第一动力。遵循现代传播规律,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方式方法、载体阵地和体制机制等创新,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力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以满足“受众”学法需求和增强“用户”普法体验为导向,充分发挥新媒体直观快捷、互动共享优势,打造普法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多级联动的新媒体普法矩阵,积极创新导向正确、内涵丰富的新媒体普法方式,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健全普法机构,强化组织领导。一是市国资委成立“七五”普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产权管理科。市国资委“七五”普法领导小组是市国资委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对全市国资委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和考核验收。二是各单位要指定一名领导同志负责“七五”普法工作,成立“七五”普法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普法联络员机制,并自本规划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将本单位“七五”普法规划、普法机构、普法联络员名单报送市国资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工作指导,强化普法考核。各级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每年要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向党委(党组)报告,并报上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分类指导,努力推进工作。认真总结推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认真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绩效考核内容,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各项任务取得实效。

    (三)加强经费保障,强化队伍培训。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经费纳入财务预算,足额予以保障,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效开展。各单位要加强法治宣传队伍建设,健全人才培养机制,优化工作队伍机构,切实解决人员配备、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