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国资委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思路
来源:市国资委 时间:2016-12-21 17:02

  2015年,三明市国资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三明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认真履行出资人职责,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有序推进资产整合,加快国资监管方式转变,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较好地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

  一、2015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国有企业发展态势较为平稳

  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我市国有企业主动适应市场变化,发挥国资国企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支撑作用和民生事业中的保障作用。预计到2015年底,市属企业资产总额410亿元,比上年同期385亿元增长6.5%;所有者权益275亿元,比上年同期的264亿元增长4.2%;营业收入48亿元,比上年同期的54亿元下降11.1%;利润总额4亿元,比上年同期的4.7亿元下降14.9%。

  (二)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取得新进展

  一是全省首个PPP落地项目--三明煤气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项目全面完成。2015年1月27日,市煤气公司的战略投资者—中燃投资有限公司3.2亿元投资款全部到位,新组建的中外合资企业三明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正式投入运营,为我省民生服务企业采取PPP模式引进社会资本投资积累了宝贵经验,加快了三明城市管道燃气改造步伐。目前,新公司已完成LNG气化站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土建及设备招标工作,年内将开工建设,2016年市区将全面完成天然气置换。同时,泰宁县、清流县、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生态新城的管道燃气业务拓展工作也正在有序推进。二是大力推进福建无线电设备厂(原8450厂)改制重组。福建无线电设备厂是1958年组建的定点生产军品的电子整机厂。近年来因产品单一、需求有限,生产经营困难。我委与省电子信息集团经过多轮沟通协商,对企业重组后的股权设置、产品开发等达成一致意见,在我市与省国资委、省企项目合作会上正式签约。目前,已完成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福建无线电设备厂改制方案、职工安置方案于9月25日获职工大会审议、通过。争取年内完成增资扩股协议签订和新公司组建。三是三明市三歌文化传媒总公司组建顺利完成。为了做强做大我市文化企业,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我委会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三明市三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三明市三明影剧院、三明市人民影剧院、三明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四家文化企业进行整合重组,组建了由市国资委作为出资人的三明市三歌文化传媒总公司,总公司对四家文化企业实行“人事统一管理调配、财务统一会计核算、资产统一集中运营”。整合后,市属文化企业的规模效应和聚集效应得到有效发挥,提升了文化企业的市场竞争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三)国资监管方式方法实现新转变

  2015年,市国资委积极探索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方式方法,进一步厘清职责定位,清理现有监管事项,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扩大企业自主经营权。一是修订相关管理规定。按照简政放权和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要求,2015年,我委对之前出台的投资、担保、资产租赁承包等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取消审批管理,强化企业自主集体决策和报告制度。先后修订了《三明市市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三明市市属企业担保管理规定》和《三明市市属企业资产租赁和承包管理暂行规定》。针对企业财务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今年初,研究制定了《三明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财务监督管理规定》,加强对企业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资金管理、财务风险控制、财务管理创新等财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企业大额度资金运作等重大财务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报告制度,有效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二是建立健全以台账为基础的管理制度。一年来,在取消审批事项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企业报告事项管理和监督检查。各科室根据监管方式的转变,对各出资企业的报告事项实行动态监管,制定台账目录清单14项。各出资企业根据目录清单要求在规定期内向市国资委报告,尤其是“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实行专项报告,各业务科室建立台账,年终考核备查。这些举措既落实了企业自主经营权,又实现了对出资企业重大事项的有效监督,在规范国有资本运作、管控国有资本投向和维护国有资本安全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三是强化审计监督管理。委机关审计与监事会工作科主动作为,构建监管新合力,会同市审计局对我市78家国家出资企业对外投资、出借(委托贷款)资金、对外担保情况进行全面调查,进一步摸清了我市国有企业资金运作和投向,促进了企业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报告制度的贯彻落实。为了解向莆铁路开通对客运企业的影响,对闽运公司等7家高铁沿线单位开展了专项审计,全面摸清了长途旅客运输业务市场变化影响。四是优化国有产权管理。进一步规范产权登记、转让、企业章程管理、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备案等工作流程,并按机关效能要求完善相关服务承诺,及时办理各项备案、审核、审批和服务工作。2015年完成产权处置审核批准9项;办理产权占有登记1户;牵头审核企业章程设立及修订3项;受理资产评估报告备案审核3项。五是整理编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汇编。针对国资监管工作新形势、新特点,结合工作实际,我委采编整理了2007年5月以来中央、省、市有关国资监管工作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实施细则、管理办法等共计56项,并汇编成《三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汇编(二)》,下发各县(市、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各出资企业,为国资监管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掌握运用提供了便利,提升了工作效率。

  (四)全力推进项目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是大力推进三明市与省属企业对接。从3月份开始,经过多轮磋商和深入对接,9月18日,三明市政府与省国资委、省属企业项目合作签约仪式在福州举行,共达成合作项目88个,总投资664亿元,我市与省企对接合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带动了三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二是引进“互联网+”企业与国有企业合作,推动产业升级。积极引进天津北斗乾星公司与福建金森公司合作建立福建北斗森林有限公司,成为全国首个森林云数据中心,也是林业行业北斗卫星技术运用示范单位。该项目受到省、市领导和国家发改委、林业局的高度认可和大力支持。三是引进“互联网+”企业与县域电商合作,引导全市县域电商规范发展。积极引进福建信脉集团在尤溪县建立润土电商产业园,通过电商的标准化管理和运营,成为我市电商产业园发展的模板。该项目受到了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

  (五)服务企业发展能力得到新提升

  一是做大企业融资平台。为缓解我市2016-2018年到期债券的还本付息压力,实现循环、滚动发债,我委积极把握当前国家发改委、证监会对企业债券、公司债券较为宽松的政策环境,及时向市政府提出启动国投公司三期、城投公司二期企业债券或公司债券发行的建议。目前,城投公司15亿元公司债券、国投公司10亿元企业债券发行申报工作已全面启动。二是提升企业融资能力。积极协助各企业担保融资,2015年各出资企业通过资产抵押、公司互保、融资租赁等形式融资17亿元,其中市城投公司项目建设用款8.5亿元,一建集团公司流贷项目1.5亿元,市物资集团流贷项目1.1亿元,有效缓解了企业发展与重点项目建设的资金问题。9月11日,市城投集团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10亿元中期票据获批,拓展了三明市国有企业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渠道。三是做好职教幼教工作。为了明确各部门职责和规范资金发放渠道,我委起草了《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有关事项的通知》,由市政府下发至各县(市、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和有关企业。加强与市财政局、人社局的沟通协调,从2015年开始,三明市国企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生活补贴全面委托社保经办机构统一发放。积极协调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对2014年新增和补报的退休教师进行资格审核及退休金标准测算,将符合申报要求的退休教师上报省资委初审,针对原申报退休教师生活补贴标准进行重新测算。四是加强企业动态分析。进一步加强企业财务快报统计和每月的综合分析,强化监管企业财务动态监测,做好企业运行质量分析,对重要指标起伏较大的企业,及时了解掌握和分析反馈。建立企业财务报表应用制度,每季度结合全省国资快报指标排序情况和企业运营情况分析,编写呈阅件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和有关部门,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进一步完善企业报表质量考评,把企业财务快报及分析质量考评纳入企业薪酬管理考评范畴。

  (六)企业激励约束机制不断完善

  一是制定《企业负责人执行相关制度指标考核办法》。为细化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提高考核的公平、透明和可操作性,经征询相关企业意见,我委制定下发了《企业负责人执行相关制度指标考核办法》。二是兑现2014年度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根据《三明市市管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规定》和《三明市市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规定》,完成市城投公司、福建机场有限公司和福建一建集团三家市管企业的薪酬考核和兑现。根据《三明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规定》(明国资[2007]4号)的规定,完成市明源水电、闽运公司、煤气公司、恒源公司四家市国资委管理企业的薪酬考核和兑现。三是做好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我委于今年10月重新修订了《三明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规定》和《三明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规定》,并配合市人社局编制《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调节系数确定参考表》。目前,相关文件已报市深改领导小组审核。

  (七)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不断加强

  一是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研究制定《三明市国资委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明确了委领导班子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岗位安全职责,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体系。在制定企业负责人薪酬考核办法时,加大安全生产考核权重,进一步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树立安全也是效益意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二是抓好安全生产知识宣传。积极组织出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安全意识;市公交公司、福建闽通长运公司组织开展了驾乘人员安全驾驶宣誓活动,强化了驾驶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主体意识;为了交流学习经验,及时将省国资委下发的省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和先进做法转发至出资企业,推动安全生产好经验好做法在全市出资企业的宣传和推广。三是开展应急实战演练活动。组织市公交公司、闽通长运股份公司、市物资集团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煤气公司等四家企业开展6场反恐和消防应急实战演练活动,200多名干部职工参加活动,企业职工反恐意识和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突发事件处置应对能力得到提高。四是开展安全生产督促检查。今年在春节、国庆、两会等重大节日和活动前夕,委领导带队对出资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督促检查18次,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确保了节日及重大活动平安。积极督促出资企业落实好高温、汛期等恶劣气候期间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和领导值班带班制度,确保重大险情在第一时间得到处理,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五是落实各类安全专项活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危化品和易燃易爆品”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夏季消防隐患排查整治”、“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各类安全专项活动,在出资企业中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好安全生产事故月报,全面了解和掌握出资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信息,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八)基层党建工作基础不断夯实

  一是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按照中央要求和省市委部署,委党委制定下发了《实施方案》,从5月份开始,在全市国资系统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委机关和各企业党委认真对照“三严三实”的要求,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把思想教育、党性分析、整改落实、立规执纪结合起来,在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上,在守纪律讲规矩、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上,在真抓实干、推动国企改革发展稳定上都取得了较好实效。二是加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多次向市委及市委组织部汇报,建议调整、完善部分国有企业党组织设置。根据市委文件精神,我委及时调整理顺了三明机场党委、三明市城投公司党委、三明瑞云山宾馆党支部、海鑫公司党支部等党组织的架构,推动了组织设置科学化。三是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近年来,市国资委以教育培训为抓手,不断提升企业高管人员科学领导、科学治企的能力和素质,实现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11月,“三明市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班”在厦门大学国际关系学院举办,来自三明市属国有企业和各县(市、区)国有企业的50名高管参加。培训班在培训规划、课程设计、内容安排、培训管理上力求增强针对性、实效性,体现国企特色,得到学员的欢迎和好评,取得良好的培训实效。6月,委党委分两批举办“三明市国有企业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班”,来自17家企业132个党支部135人参加了培训。通过集中研修和培训,帮助我市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更新了观念,开阔了视野,拓展了思路,为企业更好发展打下良好基础。四是广泛开展基层党建调研活动。为不断推进我市国资系统基层党建工作,委党委于10月份组织开展了基层党建工作调研活动。调研组深入三明国投公司、三明物资集团公司、福建一建留守处等企业,对全市国有企业的党建工作现状作了一次比较全面、深入的调查。通过调研进一步摸清了当前我市国企党组织的基本情况,经验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九)党风廉政建设得到持续加强

  一是压实“两个责任”。制定下发三明市国资委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着力构建权责明晰的责任分解体系、执行有力的责任落实机制和有责必究的责任追究的完整链条,促进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地生根。委党委与所属企业党委(总支)书记、机关各科(处、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一岗双责”,层层分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委主要领导还结合国有企业改革,开展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调研,约谈企业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进一步强化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担当意识,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二是认真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颁布后,委党委迅速行动,采取一系列措施,掀起学习贯彻热潮。召开党委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会,对两项党内法规进行专题学习;下发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的通知,对所属企业党委(总支)学习贯彻活动进行具体部署;发放学习资料,做到委机关党员人手一册《准则》和《条例》,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委领导围绕学习贯彻《准则》、《条例》,开展专题辅导讲座,详细解读新《准则》和《条例》精神,加深党员干部对两项党内法规的理解,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三是开展“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专项巡查。7月,成立专项检查组,对所属12家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进行全面巡查,督促企业进一步明确决策范围、决策程序、决策纪律和决策监督,规范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制度。采取“听、看、核”等方式,重点检查各企业在担保、对外投资、资产租赁等方面的文件、合同、帐目、公示、会议纪要等相关资料,以及企业上报“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对2家迟报、漏报的企业,2家报送内容不完整和3家领会文件精神不透而未上报的企业,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立即纠正、认真整改。同时,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报送情况列入企业负责人绩效薪酬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未按要求上报的企业予以扣除相应分值,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以此推动企业负责人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工作的重视和把关,不断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四是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列入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和集中检查。节假日前夕,采取召开座谈会、下发文件、明察暗访等形式,重申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廉洁从业相关规定,要求所属企业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今年以来,市国资系统未发现有公款购买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以及违规使用公务车辆等问题。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的监督管理。在全系统领导班子和中层以上干部中,开展礼品(含礼金)登记上缴活动,促进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廉洁从业。五是坚持抓早抓小。加强信访举报和案源线索管理,针对群众反映、举报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做到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今年以来,委领导就有关问题约谈了2家企业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2名企业高管和2名委机关党员干部,下发企业“整改通知”1份,对他们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谈心提醒教育,帮助他们发现问题、认清问题、纠正问题,防止问题蔓延,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时,认真办理上级督办件,对1家企业公务接待、津补贴发放等问题进行全面清查,并认真督促整改。开除了1名企业党员干部因犯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的党籍。

  (十)机关各项自身建设得到新提升

  一是信息宣传工作扎实有力。委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宣传工作,在“强队伍、建机制和优载体”三方面狠下功夫,制定了《三明市国资委信息工作管理办法》,建立了一支35名专、兼职人员组成的信息员队伍,形成了一套较为有效的信息工作的长效机制。在内容保障机制方面,年初制定出台内容保障方案,向机关各科室、各所属企业下达信息报送任务;定期举办培训班,提高信息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每季度通报信息报送情况,年终纳入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年度对信息工作进行表彰。将市国资委门户网站进行了升级改版,充分发挥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2015年,市国资委向省国资委、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市两办信息科报送都取得较好成绩。二是机关效能建设不断加强。市国资委以优质服务为重点、以机制创新为基础、以绩效管理为抓手、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努力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进一步落实责任,深化“马上就办”行动,机关作风明显改变、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发展环境明显优化。在2015年年初市直综合与管理类政府部门绩效管理工作考核中,市国资委被确定为“优秀”等次。委机关综治、计生、精神文明等各项工作稳步推进,2015年度继续获评创建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和市级“精神文明单位”。三是市运会组织参赛工作圆满完成。三明市第六届运动会运动项目于今年7月开赛,11月29日落下帷幕。前后历时5个月,比赛项目多,任务重、涉及面广,市国资委精心组织,认真筹备,动员国资系统企业广大干部职工踊跃报名,组建了市国资委代表队参赛,8家出资企业共选拔出45名优秀选手参加了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等7个项目的比赛,市国资系统取得了男子1500米第3名、气排球第4名和乒乓球团体第8名的佳绩,获得第六届市运会组委会颁发的“优秀组织奖”和“体育道德风尚奖”。

  二、2016年工作思路

  2016年是全面深化国企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意义重大。市国资委将在省国资委的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主动适应新常态,找准发展方向,提振发展信心,努力做好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各项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市属企业发债工作。在市国投公司2011年、2012年成功发行两期共20亿元企业债券、市城投公司2013年发行首期18亿元公司债券、2015年发行10亿元中期票据基础上,2016年继续推进市国投公司发行10亿元企业债券和市城投公司发行15亿元公司债券。通过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等大额融资,缓解我市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紧缺的局面,加快项目建设进程。

  (二)推进市属国有交通运输企业整合。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借鉴厦门、泉州等地同类企业改革经验,将三明市公共交通公司与福建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两家交通运输企业整合为“三明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企业整合、管理总部归并和组建公交集团,促进国有交通运输企业人力资源合理使用和优化配置,安全生产与信息化管理平台、场站、维修、检测、加油、加气等资源共享,发挥车辆和物资采购、车辆保险、广告业务等规模优势提升议价能力,加强新业务板块谋划与拓展,加快推进三明、沙县、永安公交同城化布局,提升企业整体管理水平,增强企业融资和抗风险能力。

  (三)做大做强市国投公司国有资产营运服务平台。依托信兴实业资产管理公司,主动作为,通过债务重组、破产重整等方式,积极参与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收购、处置,化解不良贷款,低成本收购优质资产,壮大资产总量;通过产业发展基金运作,以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并购重组等方式,参与重点产业、重要企业及重大项目投资,发挥好国有资本杠杆效应,壮大国投公司投资实力;发挥国有担保公司和小贷公司作用,创新担保方式,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担保难瓶颈,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发挥好政府融资平台功能,整合集聚市、区国有资产,灵活运用发债、短融、中票、融资租赁等金融工具,多渠道为市、区两级政府的重点项目筹集资金,降低融资成本,做强做大市区经济。

  (四)做好福建无线电设备厂引进项目工作。待无线电设备厂重组及职工安置落实后,成立项目工作组,加强与省电子信息集团的沟通交流,并与规划部门做好衔接,抓好企业的项目注入、发展规划及退城入园工作,推动项目落地,实现互利共赢。

  (五)加快三明中燃项目建设。督促三明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按照项目规划设计,加快市煤气厂地块储气站、气化站和汽车加气站的建设,2016年全面完成市区天然气置换工作。

  (六)做好三明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工作。按照市深改领导小组要求,编制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对市国资委出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方案进行调整。  

  (七)做好2015年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负责人薪酬兑现和2016年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下达工作。从2016年起,将聘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纳入薪酬考核的企业进行专项审计,以提高考核工作的准确性。

  (八)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配合市财政局对我委出资企业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主要做好市国投公司、市物资集团公司、省一建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

  (九)加强基层党建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继续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发挥中心组学习的表率作用,加强和改进所属企业党委(总支)中心组学习;做好企业党员发展工作,严格把好发展党员关,确保发展党员质量;进一步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企业领导人员后备人才储备库。认真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严明党的纪律,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执行,从整顿干部队伍、改进文风会风、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入手,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和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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