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资委关于市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明政办〔2015〕12号),现将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2016年度投资计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投资计划。2016年度的企业投资计划请于3月30日前报送我委。
年度投资计划需报送以下材料:1.年度投资计划的分析说明(含项目内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投资预期收益、投资进度安排等);2.董事会或相应决策机构决议;3.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4.企业年度投资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1)。
二、投资项目进展情况。企业年度投资计划内的项目,在实施前,应将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单个项目的董事会或相应决策机构决议报送我委;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企业应于每个季度终了后10日内,将企业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表(附件2)报送我委。报备的内容主要包括: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进展情况,存在问题等。
三、年度投资统计分析。企业应建立投资统计分析制度,对当年投资情况进行总结分析。企业年度投资计划完成情况表(附件3)和分析材料请于次年1月31日前报送我委。
上述材料的报送应严格按《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资委关于市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不得漏报缺报,文字说明材料和表格应加盖公章,并同时报送电子版至电子邮箱:344245063@qq.com。(附件1、2、3电子版表格样式请到三明市国资委网通知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余秀萍
联系电话:8950995
联系地址:三明市梅列区列东街天鸿大厦6层
三明市国资委
201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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