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市有关单位、企业:
为做好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2015年度投资计划、投资进度、投资年度统计分析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投资计划
企业应建立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并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0〕17号)要求,集体决策企业投资项目。决策作出后,企业应当及时向市国资委报备,其中非主业投资,企业应事先向市国资委报告,并由市国资委请示市委市政府后方可实施。
2015年度的企业投资计划,请各企业于3月30日前报送市国资委,其中市国资委出资企业和由市国资委负责薪酬考核的企业直接向市国资委报备;市国资委出资企业的子企业(不含由市国资委负责薪酬考核的企业)和行业管理部门管理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由市国资委出资企业和行业管理部门汇总后向市国资委报备。
年度投资计划需报送以下材料:1.年度投资计划的分析说明(含项目内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投资预期收益、投资进度安排等);2.董事会或相应决策机构决议;3.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4.年度投资计划汇总表(附件1)。
二、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一)企业年度投资计划内的项目,在实施前,应将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单个项目的董事会或相应决策机构决议报送市国资委。
(二)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企业应在每个季度终了时,将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向市国资委报备。报备的内容主要包括: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进展情况,存在问题等。
三、年度投资统计分析
企业应建立投资统计分析制度,对当年投资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年度投资计划完成情况表(附件2)和分析材料请各企业于次年1月31日前报送市国资委。
上述材料的报备方式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并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344245063@qq.com。
联系人:余秀萍
联系电话:8950995
联系地址:三明市梅列区列东街天鸿大厦6层
三明市国资委
2015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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