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三明市国资委决算说明
来源:市国资委 时间:2016-12-14 08:56

按照《三明市财政局关于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三明市国资委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代表市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依法对所监管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实行管资产、管人、管事相结合;指导推进授权监管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改革和发展;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积极推行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规划国有经济布局,推动国有经济结构调整。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明市国资委设6个内设机构,经费性质为财政核拨,人员编制数21人,在职人数20人。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三明市国资委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三明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认真履行出资人职责,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有序推进资产整合,加快国资监管方式转变,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较好地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为缓解我市2016-2018到期债券的还本付息压力,实现循环、滚动发债,我委积极把握当前国家发改委、证监会对企业债券、公司债券较为宽松的政策环境,及时向市政府提出启动国投公司三期、城投公司二期企业债券或公司债券发行的建议。目前,城投公司15亿元公司债券、国投公司10亿元企业债券发行申报工作全面启动。同时积极协助各企业担保融资,2015年各出资企业通过资产抵押、公司互保、融资租赁等形式融资17亿元,其中市城投公司项目建设用款8.5亿元,一建集团公司流贷项目1.5亿元,市物资集团流贷项目1.1亿元,有效缓解了企业发展与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问题。911,市城投集团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10亿中期票据获批,拓展了三明市国有企业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渠道。

(二)全省首个PPP落地项目--三明煤气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项目全面完成。2015127日,市煤气公司的战略投资者—中燃投资有限公司3.2亿元投资款全部到位,新组建的中外合资企业三明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于20153月正式投入运营,为我省民生服务企业采取PPP模式引进社会资本投资积累了宝贵经验,加快了三明城市管道燃气改造步伐。目前,新公司已完成LNG气化站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土建及设备招标工作,年内将开工建设,2016年市区将全面完成天然气置换。同时,泰宁县、清流县、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生态新城的管道燃气业务拓展工作也正在有序推进。

(三)大力推进三明市与省属企业对接。从3月份开始,经过多轮磋商和深入对接,918日,三明市政府与省国资委、省属企业项目合作签约仪式在福州举行,共达成合作项目88个,总投资664亿元,我市与省企对接合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带动了三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引进“互联网+”企业与国有企业合作,推动产业升级。积极引进天津北斗乾星公司与福建金森公司合作建立福建北斗森林有限公司,成为全国首个森林云数据中心,也是林业行业北斗卫星技术运用示范单位。该项目受到省、市领导和国家发改委、林业局的高度认可和大力支持。引进“互联网+”企业与县域电商合作,引导全市县域电商规范发展。积极引进福建信脉集团在尤溪县建立润土电商产业园,通过电商的标准化管理和运营,成为我市电商产业园发展的模板。该项目受到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

(四)制定《企业负责人执行相关制度指标考核办法》。为细化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提高考核的公平、透明和可操作性,经征询相关企业意见,我委制定下发了《企业负责人执行相关制度指标考核办法》。兑现2014年度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根据《三明市市管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规定》和三明市市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规定》,完成市城投公司、福建机场有限公司和福建一建集团三家市管企业的薪酬考核和兑现。根据《三明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规定》(明国资[2007]4号)的规定,完成市明源水电、闽运公司、煤气公司、恒源公司四家市国资委管理企业的薪酬考核和兑现。做好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我委于今年10月重新修订了《三明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规定》和《三明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规定》,并配合市人社局编制《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调节系数确定参考表》。目前,相关文件已报市深改领导小组审核。

四、2015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78.83

2015年度部门决算总收入378.8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78.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78.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33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9万元。

(二)支出总计360.86万元

2015年度部门决算总支出360.8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360.8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310.2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43.07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1.36万元,公用支出5.85万元。

2.项目支出50.58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6.结余分配0万元。

7.年末结转结余18.07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0.5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单位医疗10.78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支出。

(二)行政运行349.7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78万元,公务用

车购置及运行费1.0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经费

2015年支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支出0.78万元。主要用于企业国有资产行业管理、企业改革与发展业务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6批次、接待总人数76人。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5%,主要原因是:我委认真履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了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支出1.0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0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与上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下降29%和购置费增长,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用车的次数。

 

附件:1.部门决算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决算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决算表

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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