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国资委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国资委 时间:2021-01-05 11: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条例》)的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要求,现公布三明市国资委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2011日至202012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三明市政府信息公开”(http://www.sm.gov.cn)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smsgzw.sm.gov.cn)下载。如有任何疑问,请与三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三明市梅列区天鸿大厦六楼;邮编:365000;电话:0598-8950991;传真:0598-8950919;邮箱:smsgzwbgs@163.com)。

一、    总体公开情况情况

2020年以来,三明市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及省市通知要求,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紧紧围绕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化国企改革、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按照“透明、便民、利民、规范”原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我委对市属国企整体运营情况、市属企业重点项目实施情况、国企改革重组和融资情况、安全生产工作等内容及时有效的公开。在企业人事招聘方面,将所监管企业员工招聘公告、笔试成绩、录用名单等予以公开,接受公众监督。特别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目录健全、信息发布更新及时。并且每月按时上报公开信息至市政府办电子政务科和市图书馆,同时将公开的规范性文件报送市档案局备案。

(二)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为完善市国资委政务公开制度,特制定了《三明市国资委2020年政务公开任务分解表》。各相关科室认真对照各自分工,明确任务,研究制定工作落实措施,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机制,采取积极有效的办法推动各项责任的落实。

(三)加强信息公开的保密性审查。高度重视公开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对委机关各科室、市属企业所报送的信息加大事前审核力度,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一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对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才能对外发布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审查,分管领导审批的程序进行公开,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专职人员具体负责的保密审查工作格局。

(四)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2020年,市国资委通过三明市政府门户网主动公开政府文件11条(其中规范性文件8条,规划计划1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2条)。公开国企改革信息9条,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12条、国企人事变动22条、及时公开企业负责人薪酬披露、2020年权责清单等国资国企有关情况。发布政策解读9条,公开政策法规1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2019年起)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0

10

3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充实;

二是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部分市属企业关于“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意识仍有待加强。

市国资委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部署要求,不断改进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创新公开形式,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进一步满足群众对市国资委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市国资委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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