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政府国资委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我委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三明市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及三明市政府的要求,我委指定了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均参加了福建省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网络学习,并通过了相关考核。目前,我委已制定了《三明市政府国资委信息公开指南》、《三明市政府国资委信息公开目录》和《三明市政府国资委依申请公开表》,及时将须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报送三明市档案局,并在三明市政府国资网上及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信息数量及类别
2008年度我委对2006年成立以来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及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4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公开的类别包括机构设置、主要职能、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办事程序和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年度信息公开情况如下: 2006年信息网站公开8条,2007年信息网站公开3条,2008年信息网站公开13条,2009年信息网站公开2条。
(二)公开的形式
1、在三明市政府国资网上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公众可以通过网站查阅公开的各项信息,也可以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
2、在市公共查阅点市档案馆内可以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纸质全文文件、纸质目录、电子目录及电子全文文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09年我委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为0。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09年我委未接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情况
我委未收取任何信息公开费用。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目前,我委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两方面存在不足,考虑从以下两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深化国资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公开。
(二)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加强对我委领导干部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通过新闻宣传,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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