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301-04-2018-00001
- 备注/文号: 明国资[2018]7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国资委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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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性:废止
2018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加快市属国资国企改革的攻坚之年。今年全市国资国企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目标,推进国资监管职能转变,稳妥推进企业资产重组,着力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切实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三明”做出新的贡献。2018年所出资企业主要经营目标任务是:出资企业资产总额605亿元,比增5%;所有者权益324亿元,比增5%;营业收入38亿元,比增5%;利润总额2.8亿元,比增4%。
一、全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按照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常委会原则通过的《三明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重组方案》,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全面完成市属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以市政府印发的《三明市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指引》(明政文〔2018〕2号)为基础,规范操作、有序推进,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市国资委管理的5家企业(国投公司、物资集团、机场建设总公司、公共交通公司、自来水总公司)公司制改革。重点以权责清晰、运转协调、制衡有效为目标,建立健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
(二)推进国有企业资产整合重组。在市政府办印发的《三明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重组工作指引》和《三明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重组方案》的框架基础上,按照“成熟一个、组建一个”原则,进一步做好研究论证,由行业管理部门、相关企业集团牵头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报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后组织实施。争取2018年一季度前完成方案制定,上半年完成方案的上报审批,年内基本完成集团组建工作,打造一批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竞争优势明显、资产质量优、主业突出的国有集团公司。
(三)持续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近年来,市属国有企业共有13家进行了混合所有制改革。混合所有制改革已成为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最有效途径,我委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多种模式和途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创新投资合作方式,突出产业和产权多元化,鼓励民间资本依法参与国企改制重组,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重点推进新设立或资产重组过程中的混合所有制改革。
(四)探索企业员工持股试点改革。2018年计划探索以技术和业务骨干为主的企业进行员工持股试点改革。对企业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较大影响的科技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在条件成熟时开展员工持股试点,实行“人在股在、人退股退、循环激励”,增强企业永续发展动力。在充分论证并经省国资委审核同意后开展试点工作。
二、服务企业改革发展
(一)扎实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市国资委发挥牵头和协调作用,按照时间表和进度要求,分类指导、稳步推进,2018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维修改造协议签订;2018年6月底前全面进场施工;确保2018年底全面完成三明市辖区中央属、省属、市属、县属共25家国有企业的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任务。
(二)开展企业主业确认工作。为明确企业战略定位和发展方向,加快国有资本向优势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公共服务领域集聚,在资产重组的基础上,2018年重点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主业确认工作,每家企业确定1-3个主业、1-2个辅业。
(三)继续做好企业发行债券等直接融资工作。2018年,做好市城投集团公司发行第二期公司债券10-12亿元,向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申请债权融资15亿元等直接融资工作,为市属企业提供全程服务,解决企业发展资金瓶颈问题。
(四)做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组织开展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考核工作,完善预算工作体系,并在上一年基础上,适时逐步扩大预算编制范围,争取将其他部门监管的企业通过改革后,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
(五)继续推动“五比五晒”项目竞赛活动。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2018年在全市继续开展“五比五晒”项目竞赛活动的通知》(明委〔2018〕8号)要求,进一步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以项目竞赛活动为平台,以项目建设为突破,努力协调解决企业资金难题,加快推进智能化车载模组项目、三明南站片区综合枢纽工程等一批省、市重点项目,推动市属国有企业转型发展。
(六)推进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根据中央、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部署和市车改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认真开展《三明市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调研起草和市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摸底调查工作。《实施意见》报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后,认真抓好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推进和实施。
三、强化国资国企监管和服务
(一)加强监事会工作全覆盖。进一步完善监事会监督,发挥监事会在强化制衡、防范风险、维护权益上的积极作用,为市属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保驾护航。着眼于提高监督效率,有效履行监管职责,督促企业完善监事会工作制度,切实加强企业监事会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日常监督。
(二)探索完善企业工资总额和用工管理。在尊重企业自主经营权的前提下,加强对企业工资总额管控和用工管理,强化企业工资总额预算和用工计划管理,将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和用工管理工作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建立职工工资水平与企业经济效益相挂钩和“因事设岗、竞争上岗、择优录用”的用工管理机制。
(三)开展企业财务专项检查工作。为加强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促进企业规范运行,下半年对部分市属国有企业近年来的财务运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内控制度、预算制度、管理费用管控等方面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切实做好管理风险的防范,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增强融资能力,强化资金管理。一是统筹市属企业内部“资金池”,管理和使用国有企业闲置资金,探索设立市属企业产业发展基金,主要投向符合三明市重点发展的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等领域,通过参股、并购等市场化运作方式予以资本金注入、并购资助等支持,推进带动重大项目实施。二是加强企业间的担保协作。解决单个企业单打独斗困境,有效降低国有企业的融资成本,鼓励市属企业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相互协作融资,研究制定市属企业担保管理制度,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后实施,进一步规范企业间的担保行为和决策程序。
(五)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明确措施、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人。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督促出资企业落实环保“一岗双责”,确保在饮用水源保护、污水处理达标排放、天然气置换更新、新能源公交车等方面完成任务指标。
四、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紧密结合党中央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宣传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准确掌握十九大关于加强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方面的要求。开展好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章程》《宪法》的学习教育。把党章作为党员干部经常性的学习内容,作为日常管理监督的根本标尺,纳入干部任职谈话内容,引导督促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章、遵守维护党章。
(二)进一步压实党建工作责任。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在行动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国有企业始终忠于党、听党指挥,牢记“国企姓党”。健全完善党建与企业战略目标相一致、与企业发展模式相匹配、与经营管理相协调的工作机制,把抓党建的实效作为考核企业各级党组织书记的重要内容,形成“书记抓、抓书记”党建工作格局,着力解决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
(三)注重强化国企党建基础。认真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制定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具体实施意见,并组织开展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通过理顺改制企业的隶属关系、撤并“僵尸”企业党组织、妥善协调离退休党员的管理、选派党建指导员等方式,采取一企一策,加强指导,确保基层党组织正常开展活动。规范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全面推行“主题党日”,深化“支部手拉手•党员当先锋”共建活动。加强基层党务工作队伍建设,持续开展基层党支部书记全员轮训,落实好运转经费、活动场所、报酬待遇等保障。
(四)开展组织人事工作专项督查。督促企业参照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三明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用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落实推荐、考察、公示、廉政测试等选人用人程序,规范开展选人用人工作。加强企业干部职数管理工作,理顺国有企业组织架构,建立企业中层以上干部人才库,进一步完善国企干部规范化管理。
(五)加强党建服务品牌创建。持续深化机关“1263”和国企“133”党建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四强”“四优”创建活动,按“练就技能、锻铸匠魂”“打造精品,塑造品牌”的要求,培育出一批国企特色亮点,开展质量评选,树一批做工精细、品质过硬的产品、工程、服务项目,宣传国有企业形象,提升国企凝集力。对已有的“三分钟微党课”“三带三比”“晨会”“支部建在项目上,党旗飘在项目中”等特色做法,及时提升推广,打造三明国企特色的党建服务品牌,推动国企党建整体水平提升。
(六)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五抓五看”要求,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深化企业财务动态监测分析,认真贯彻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化纪律教育和刚性约束,用严明的纪律和严格的监督,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五、提升机关自身建设水平
(一)推进国资监管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要求,参照省上做法,及时研究制定《三明市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以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明确监管重点,精简监管事项,按照出资人权责清单行权履职,改进监管方式,编印《国资监管问答》《制度汇编(三)》。
(二)强化信息宣传工作。加强信息宣传队伍建设,落实激励措施,强化考核力度,不断夯实领导基础、组织基础、物质基础,形成良好的工作局面。持续发掘信息工作的新增长点,敏感捕捉企业经营管理的新亮点,在服务领导决策、提升国资形象、助力企业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主动顺应数字化、融媒体潮流,构建立体化宣传格局,进一步办好国资委门户网站,持续加大宣传力度,树立三明国资国企新形象。
(三)创建文明和谐机关。组织开展各类业务学习、培训,创“学习型”机关。强化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指导和引领国资国企发展、联系和服务企业及基层的能力。提高法律意识,增强国资法律知识普及、运用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做好精神文明、综治、计生等各类创建,推动创先争优,为挂钩帮扶村、挂点企业、共建社区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开展机关文体活动,提振机关党员干部精气神和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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