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301-02-2020-00903
  • 备注/文号: 明国资综合〔2020〕8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国资委
  • 公文生成日期: 2020-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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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国资委 时间:2020-07-07 18:20

各有关企业: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安委〔2020〕9号)要求,结合我委出资企业实际,制定了《三明市国资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明市国资委

2020年7月7日

 

三明市国资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市安委会《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市国资委工作职能和企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防范化解危及人身安全风险隐患,深查、细查、严查,补短板、堵漏洞、扫死角,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各出资企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

  二、主要任务

  推动各出资企业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市国资委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建设,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一是组织集中观看学习。开展“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集中学习教育和广泛宣传活动。二是开展专题学习教育。市国资委党委和各出资企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各出资企业结合企业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分级分批组织权属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市国资委党委和各出资企业党委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研究制定《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各出资企业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切实消除盲区漏洞。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强化企业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六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各出资企业党委要统筹加强安全管理力量建设,加大相关保障力度;加大安全生产培训投入,加强安全管理人才培养;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的相关培训,考取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一是督促出资企业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企业要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员工的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落实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和各职能部门负责分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企业要通过制定安全岗位职责和“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等形式,实现安全生产责任的全覆盖。二是督促出资企业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企业要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2021年底前各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企业要加大安全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明确考核标准;企业要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照各行业领域的要求明确3年建设任务,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三是督促出资企业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企业要结合企业实际,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要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企业要建立安全风险警示制度,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四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企业要规范分级分类隐患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和“做什么,怎么做”,2021年底前建立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五是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承诺制度,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积极借助有资质、有能力、负责任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引进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和科学高效的信息化手段。

  (三)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安全整治

  一是督促相关企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二是督促相关企业完善和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安全风险和隐患,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三是积极推广应用泄漏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先进技术方法,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四是督促民爆物品行业企业重点整治生产自动控制及安全措施不完善,视频监控存在盲区,安全联锁参数设置不合理,不合格品及生产废料处理不规范,出入库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四)消防安全整治

  一是督促相关企业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二是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督促相关企业建立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三是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督促相关企业列出三年计划,利用三年时间,配合有关部门分步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三项建设任务。四是开展厂房仓库消防安全集中治理。督促相关企业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和消防教育培训、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强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建设。严格整治厂房、仓库常见的五大突出问题:厂房仓库“三合一”隐患,电气火灾隐患,建筑消防设施配置不足或严重损坏,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的,违规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物品堆垛摆放、管理不规范。

  (五)督促企业开展各领域专项安全整治

  市国资委将从履行出资人的职责出发,督促各出资企业开展各行业领域专项安全整治。各出资企业要结合经营业务实际,制定各行业领域具体专项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务求取得实效,不断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能力水平。督促企业有序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各出资企业应当督促权属企业认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在专家的指导下发动全体职工,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进行全方位、全流程的安全风险辨识,并根据风险辨识的结果有的放矢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进度安排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至6月)。制定并印发《三明市国资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督促各出资企业、重点二级集团公司及市属大型企业结合实际制定各自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出资企业结合全市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督促各出资企业坚持边部署、边排查、边整治、边问责,把宣传发动、自查自改、隐患整改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督促各出资企业深入分析本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坚持把保证人身安全放在大排查大整治的首要位置,发现危及人身安全隐患要立查立改,对查出的隐患都要当作事故予以重视。推动工作中要区分轻重缓急,急的要集中力量立行立整,所有隐患要抓紧分工,分批分期整改落实。督促各出资企业分门别类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制度措施等“四个清单”,做到“一企一档”,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督促各出资企业动态更新“四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结合各出资企业开展情况,督促企业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各出资企业要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开展情况,并报送市国资委综合科,市国资委汇总后上报市安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国资委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督促各出资企业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的任务落实。各出资企业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协调推动本企业专项整治工作。

  (二)全面落实责任。市国资委和各出资企业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别切实肩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履职尽责。督促各出资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抓全员发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确保排查整治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三)完善规章制度。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督促各出资企业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检查、生产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和报告(含事故报告和履职报告)、事故调查处理和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奖惩等规章制度。

  (四)强化保障能力。督促各出资企业加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优化支出结构,向风险防控和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企业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法,委托有资质、有能力、负责任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共同开展安全体系建设。通过学习和借鉴,有条件的企业,要逐步培育发展一批自己的安全技术服务队伍或机构。在高危行业领域,鼓励通过安责险的投保,推动事故预防技术规范的落地,减少事故灾害造成的损失。

  (五)改进监管方式。通过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市国资委对各出资企业开展安全督查,对督查中发现或企业报备的重大隐患,移交相关部门或企业挂牌督办。各所出资企业也要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实施内部挂牌督办。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督促企业对专项整治自查自改不落实、存在重大隐患或发生事故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开展集中培训教育。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六)严格问效问责。市国资委加强对各出资企业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问责等有效手段,加强督促检查力度,并将整治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内容,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督促各出资企业对权属企业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专项实施方案

  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专项实施方案

  3.安全隐患“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工作机制

  4.市国资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

  

附件1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

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专项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市国资委和各出资企业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市安委会《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全市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为重点,带动干部职工、企业负责人和社会公众,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3年时间,实现以下工作目标。一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自觉对标对表推进工作,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底线红线,把安全生产贯穿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三是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三个必须”原则要求,坚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四是全力抓好各出资企业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深刻汲取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教训,以对人民群众极端负责的精神,保持警钟长鸣,敢于动真碰硬,举一反三全力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组织集中观看学习。市国资委和各出资企业分别组织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

  (二)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市国资委和各出资企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结合本企业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各出资企业分级分批组织权属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重要内容,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各出资企业要善于抓住典型案例深入剖析,用鲜活事例启发思考,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工作者互动讲,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走深走实。

  (三)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市国资委和各出资企业党委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各出资企业要把宣传发动、自查自改、考核评价、隐患整改贯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过程。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在有条件的场所设置专题展板等,以多种方式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宣讲工作,积极推进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要结合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强化警示教育,对三年行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中“走过场”“放一码”、责任悬空和纸上整改行为,在企业内部予以公开曝光。要增强职工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的氛围。

  (四)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市国资委和各出资企业党委要认真落实《三明市关于〈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落实方案》和《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综合治理,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各出资企业及权属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督促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落实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举报奖励和舆论监督等措施,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岗在位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五)有效防范安全风险。督促各出资企业围绕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坚持从源头上加强治理,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项目规划、项目建设实施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各出资企业要坚持创新方式加强安全管理,综合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现代手段和“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传统手段,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整治,标本兼治消除事故隐患,强化企业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

  (六)加强安全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各出资企业党委要统筹加强安全管理力量建设,向基层倾斜招录政策,加大相关保障力度,重点充实基层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通过各类安全生产培训,加强安全管理人才培养。通过竞聘考核引进急需紧缺的专业人才,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到2022年底,各出资企业及部分重要子企业的安全管理部门,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或持证注册安全工程师不少于1名,鼓励在岗的安全从业人员考取注册安全工程师等资质。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至6月)。各出资企业结合全市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责任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和工作部署。

  (二)组织实施(2020年6月至12月)。组织开展“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集中学习教育和广泛宣传活动。对各出资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进展情况,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验收清单、问责清单执行情况等进行督促检查。

  (三)重点推动(2021年)。着重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生产制度体系,确保重点工作取得显著进展。

  (四)完善提升(2022年)。总结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宣传推广一批典型成果,加强示范引导,带动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各出资企业要总结形成本专题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报送市国资委汇总后,报送市安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出资企业要高度重视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精心组织安排,同步发力、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督考核。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作用,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作为考核重要内容,改进优化评价指标体系,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检验学习宣传贯彻成效。

  (三)大力宣传推动。运用市国资委官方网站“企业安全生产”专栏和各出资企业的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手段,多层次多角度宣传企业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新举措新成效,积极推动各项安全工作的开展。

 

附件2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

专题专项实施方案

 

  为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市安委会《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全市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形成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以建立企业技术和管理团队为重点的规范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企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确保各出资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要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2.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等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落实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在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要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在岗在位、盯守现场,有效应急处置,确保安全。

  3.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企业要强化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严格落实以师带徒制度,确保新招员工安全作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认真组织实施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考核结果要公示,注重考核结果运用。

  (二)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企业要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力支持安全管理机构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企业要持续提升安全管理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安全技术团队,明确技术负责人。到2021年底前,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等高危行业领域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2.强化安全投入。企业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坚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严禁违规挪作他用,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加大淘汰落后力度,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3.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即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明确考核标准,保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其他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充分利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政策,加强企业安全人才培养。

  4.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类企业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自主建设,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企业要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运行过程中,根据人员、设备、环境和管理等因素变化,持续改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2022年底前,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等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均应完成自评工作。

  (三)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1.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持续更新完善,高危行业企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其他行业企业每三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加强动态分级管理,生产工艺、系统、设备、管理体制、管理制度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当重新进行辨识评估。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评估,加强动态分级管理,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实现“一企一清单”。

  2.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企业要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对安全风险分级、分类进行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重点环节,高度关注运营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要建立起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

  3.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企业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各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并发放到相应岗位的所有员工,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企业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工作全面负责,要按照安全风险管控制度的要求,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定期向相关监管部门报送风险清单。

  (四)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1.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企业要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与政府部门互联互通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等方式,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严格落实治理措施。企业要按照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对重大隐患整改要向员工公开。2020年底前,企业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2022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五)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1.建立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在进行全面安全风险评估研判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方式途径,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治理等情况。要加强企业内部监督,完善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督促企业严守承诺、执行到位。

  2.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失信行为惩戒制度,对存在以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生产监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产生重大安全隐患,违规更改工艺流程,破坏监测监控设施,以及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事故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从严监管。

  3.鼓励借助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力量。鼓励企业及时关注并借鉴和运用好专业机构提供的服务,为企业提供高水平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服务,努力提升专业化管理手段。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参与安责险投保,通过投保安责险,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至6月)。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各出资企业要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广泛宣传发动;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及时将落实方案报送市国资委汇总后报送市安办。

  (二)组织实施(2020年6月至12月)。各出资企业要对相关企业情况进行梳理研判,重点分析企业层面目前存在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问题,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强化推动重点工程、研究建立工作机制,不断推动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重点推动(2021年)。各出资企业要坚持统筹推进、持续深入、重点突出、务求实效,紧盯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实施等重点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结合各出资企业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分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健全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措施,逐项推动落实。结合企业经验做法,梳理总结一批典型成果,供全系统企业间学习借鉴。各出资企业要总结形成本专题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报市国资委汇总后报送市安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出资企业要将本实施方案与全市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相关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有机结合,统筹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务求取得实效。要推动企业充分发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能力水平。

  (二)强化制度保障。各出资企业要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的主动性、自觉性。鼓励各出资企业按照方案要求,在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各具特色、扎实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形成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治理成果。

  (三)严格监管考核。市国资委将把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和开展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督促检查计划,加大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未按规定建立企业安全管理体系,未按规定报告风险和隐患,未建立实施企业安全承诺制度,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的企业,进行督促、约谈或问责。要坚持寓监管于服务之中,既要严格监督检查,又要避免简单化、“一刀切”。

  (四)注重典型引路。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细化贯彻落实措施,强化分类指导推动,鼓励相关企业先行先试,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大力推动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企业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附件3

 

安全隐患“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工作机制

 

  为推进各出资企业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序开展,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使责任链条环环相扣,真正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安全隐患“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工作机制。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必须落实安全首责、扛起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依法全面履责,加强安全管理,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要建立企业隐患排查整改制度,鼓励员工人人讲安全、处处想安全、事事抓安全;排查出的隐患要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重大隐患要实行内部挂牌督办,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验收人,签字归档备查;要立足自身整改隐患,因客观条件限制企业自身无法完成整改的,应书面向主管部门报告,由主管部门及时协调力量加以解决。

  二、落实出资人监管责任。市国资委按照“三个必须”原则的要求,认真落实出资人的督促指导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企业首责,指导企业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三、落实企业内部监督检查责任。企业各级安办要抓总抓统抓协调,统筹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定期汇总报告。各出资企业集团公司安办要重点检查各权属企业工作推动情况、六个清单建立及动态管理情况、“一企一档”建立情况、重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对应该追责的单位和人员问责情况;每次指导检查工作,都要建立监督检查、问题隐患清单,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专门造册归档,明确隐患点、整改时限、责任部门、责任人、验收人,签字归档备案备查,并负责跟踪督促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隐患没有自查、内部没有挂牌督办或发生事故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集中培训教育,并实行顶格处罚,真正做到一抓到底、见底清零。

  四、落实安全隐患分级分类管理。按照危及人身安全隐患立查立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较大安全隐患限期整改、一般隐患及时整改的原则,落实分级分类管理。

  五、落实问责追责机制。企业各级安办要开展督查,综合运用考核、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方式,切实纠正大排查大整治和三年行动过程中存在的推诿扯皮、责任悬空、纸上整改等问题,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要依纪依规追究责任。挂牌督办和限期整改的隐患,整改期限内发生问题的追究企业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整改时间到期,因跟踪督促不到位或把关不严、验收不认真而引发问题的,要追究主管部门和督办人的责任。对大排查大整治和三年行动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严肃追责。

 

附件4

 

市国资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

 

  一、市国资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擢祥  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邓荣贵  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

  卢小青  市国资委党委委员、驻委纪检监察组组长

  严士通  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林廷株  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四级调研员

  成 员:李芳洲  市投资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郭正青  市城发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童 浩  市交发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林镇土  福建一建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黄世明  市机场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罗接林  市国资委组织人事科(党办)科长、

  一级主任科员

  谢柳爱  市国资委产权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肖景联  市国资委监督科科长

  张显卿  市国资委办公室主任

  陈 驰  市国资委综合科科长

  欧 屹  市国资委规划发展科二级主任科员

  市国资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挂靠市国资委综合科,负责协调出资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驰兼任。

  二、市国资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

  组 长:严士通  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成 员:市国资委组织人事科(党办)、产权科、监督科、办公室、综合科、规划发展科、市投资集团、市城发集团、市交发集团、福建一建集团和市机场集团相关人员共同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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