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301-02-2021-00257
  • 备注/文号: 明国资产权〔2021〕13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10-15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关于开展所出资企业闲置房产和开发待售房产专项清查并加快闲置资产盘活的通知
来源:市国资委 时间:2021-10-19 09:12

 

市投资集团、城发集团、交发集团、福建一建集团、机场集团:

为落实市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相关问题整改工作,请各企业认真组织开展闲置房产及开发待售房产专项清查,并提出闲置房产化解方案和开发待售房产销售方案,加快推进闲置资产盘活,提高资产利用效率。有关要求如下:

一、清查范围

本次专项清查范围为分两类,一类为企业闲置房产,包括住房、店面、车库、厂房等(附件1);一类为企业已开发待售的房产,包括住房、店面、车库等(附件2);7月以来已化解闲置房产情况表(附件3);7月以来已销售(出租)房产情况表(附件4)。

二、工作要求

(一)集团公司汇总报送子企业房产清查表;

(二)各企业要高度重视闲置房产盘活工作,认真做好分析研究,提出有效的闲置房产化解方案和开发待售房产销售方案,并认真抓好组织实施,提高资产利用效率。

三、报送时间及报送方式

2021年11月15日前通过三明市政务内网将清查表及化解方案、销售方案书面材料报送市国资委产权管理科。联系人:陈翠玉,联系电话:8950993。

附件:1.所出资企业闲置房产情况清查表

    2.所出资企业已开发待售房产情况清查表

    3.所出资企业7月以来已化解闲置房产情况表

    4.所出资企业7月以来已销售(出租)房产情况表

  

三明市国资委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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