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301-02-2021-00257
- 备注/文号: 明国资产权〔2021〕13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10-15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市投资集团、城发集团、交发集团、福建一建集团、机场集团:
为落实市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相关问题整改工作,请各企业认真组织开展闲置房产及开发待售房产专项清查,并提出闲置房产化解方案和开发待售房产销售方案,加快推进闲置资产盘活,提高资产利用效率。有关要求如下:一、清查范围
本次专项清查范围为分两类,一类为企业闲置房产,包括住房、店面、车库、厂房等(附件1);一类为企业已开发待售的房产,包括住房、店面、车库等(附件2);7月以来已化解闲置房产情况表(附件3);7月以来已销售(出租)房产情况表(附件4)。
二、工作要求
(一)集团公司汇总报送子企业房产清查表;
(二)各企业要高度重视闲置房产盘活工作,认真做好分析研究,提出有效的闲置房产化解方案和开发待售房产销售方案,并认真抓好组织实施,提高资产利用效率。
三、报送时间及报送方式
2021年11月15日前通过三明市政务内网将清查表及化解方案、销售方案书面材料报送市国资委产权管理科。联系人:陈翠玉,联系电话:8950993。
附件:1.所出资企业闲置房产情况清查表
2.所出资企业已开发待售房产情况清查表
3.所出资企业7月以来已化解闲置房产情况表
4.所出资企业7月以来已销售(出租)房产情况表
三明市国资委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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