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301-01-2014-00001
- 备注/文号: 明国资〔2014〕3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国资委
- 公文生成日期: 2014-10-24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国资委领导分工调整的通知
时间:2014-10-24 11:11
各所属企事业单位党委(总支)、委机关各科(处、室):
一、经委党委会议研究,委领导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张 虹:三明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
主持市国资委党委、行政全面工作。
魏顼:三明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负责干部人事、党建、老干部、统战、政务公开、信访维稳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协助分管政治处(党办)、监察室;协助抓好大田奇韬丁华村的挂钩帮扶工作。
李芳洲:三明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负责党委组织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统计评价、国有企业薪酬管理、业绩考核、规划发展、改革改组、企业维稳、安全生产等工作;协助分管综合科、改革与发展科。
汪志红:三明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负责党委宣传、群团工作;负责精神文明、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协助分管办公室;协助抓好大田奇韬文经村的帮扶及居委会的共建工作。
郭颖:三明市国资委副主任
负责国有产权管理、产权交易、政策法规及企业内部审计、外派监事会管理等工作;协助分管产权科和审计与监事会工作科;协助抓好永安青水三房村的挂钩帮扶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国资委设7个职能科(室、处)。
(一)办公室、(二)综合科、(三)产权管理科、(四)改革与发展科、(五)政治处(党委办公室)、(六)监察室、(七)审计与监事会工作科
根据有关规定设立市监察局派驻市政府国资委监察室,受市监察局和市政府国资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双重领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履行职责。负责市政府国资委机关及授权单位党组织的纪律检查及行政监察,抓好机关效能建设。
一、经委党委会议研究,委领导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张 虹:三明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
主持市国资委党委、行政全面工作。
魏顼:三明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负责干部人事、党建、老干部、统战、政务公开、信访维稳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协助分管政治处(党办)、监察室;协助抓好大田奇韬丁华村的挂钩帮扶工作。
李芳洲:三明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负责党委组织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统计评价、国有企业薪酬管理、业绩考核、规划发展、改革改组、企业维稳、安全生产等工作;协助分管综合科、改革与发展科。
汪志红:三明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负责党委宣传、群团工作;负责精神文明、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协助分管办公室;协助抓好大田奇韬文经村的帮扶及居委会的共建工作。
郭颖:三明市国资委副主任
负责国有产权管理、产权交易、政策法规及企业内部审计、外派监事会管理等工作;协助分管产权科和审计与监事会工作科;协助抓好永安青水三房村的挂钩帮扶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国资委设7个职能科(室、处)。
(一)办公室、(二)综合科、(三)产权管理科、(四)改革与发展科、(五)政治处(党委办公室)、(六)监察室、(七)审计与监事会工作科
根据有关规定设立市监察局派驻市政府国资委监察室,受市监察局和市政府国资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双重领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履行职责。负责市政府国资委机关及授权单位党组织的纪律检查及行政监察,抓好机关效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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