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提出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探索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按规定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董事、监事、独立董事和财务总监人选;研究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工作方案;按权限负责所监管企业干部的宏观管理和办理有关的任免审批手续;加强对所监管企业招用工工作的宏观管理;负责指导和协调所监管企业军转干部、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党委会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委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承担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关工作,负责指导党组织由市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企业党建、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等工作,协调党组织由市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企业工会、青年、妇女工作,指导党组织由市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企业统战工作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组织人事科(党委办公室)负责人:罗祥伟,联系电话:0598-8950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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