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明国资综合〔2018〕2号
三明市国资委转发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
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现将《中共三明市委 三明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明委发〔2017〕20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实施意见》提出的任务和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明市国资委
2018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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