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国资委2 时间:2017-12-07 15:38

明安委办〔2017〕128号

 

 

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转发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

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

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企业:

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安委〔2017〕1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广泛开展学习宣传。一要提高认识,增强学习宣传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是推动全省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内容丰富、指导性强,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学习宣传,把抓安全生产工作的思路统一到《实施意见》精神上来。二要组织多种形式学习,各级党委要将《实施意见》纳入党委中心组的学习范畴,各级政府安委会要组织专题学习,各相关部门也要组织专门学习。三要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七进”活动,扎实推进学习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党校、进公共场所。媒体要集中报道,开辟专题专栏,全面解读《实施意见》。

    二、结合实际细化方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抓紧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过七次认真研讨修改,待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研究后下发。各县(市、区)要组织专门力量,抓紧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和工作分工,对《实施意见》提出的改革制度措施和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并制定细化落实《实施意见》具体的工作方案。各有关企业要按《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落实方案,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国家、省、市安全安全生产改革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落到实处。

    三、不折不扣抓好落实。一要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对《实施意见》落实情况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及时协调解决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二要明确责任,要将《实施意见》确定的任务进一步细化,明确具体工作内容、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三要加强督办,市、县党委政府要建立检查督办机制,把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情况作为各地党委、政府的重大督办事项,要把《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市、县政府安办建立工作落实情况通报制度,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加强情况交流,总结推广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好的经验做法,努力推动各项改革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于12月25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由市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报告省安委会办公室和市委、市政府。

 

 

                 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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