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明国资综合〔2017〕9号
三明市国资委转发关于
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
第一阶段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现将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一阶段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工作的通知》(明安委办〔2017〕7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于7月27日前将自查自改工作情况报送我委综合科,联系人:巢梦妮,电话:8950992,邮箱:15959786323@163.com。
三明市国资委
2017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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