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运泰宁分公司微公交LED顶灯广告位对外招租公告
来源:市国资委 时间:2025-04-03 16:01

  为增加企业收益,交运泰宁分公司微公交LED顶灯广告位招租项目,经上级批复对外公开招租,现将本次招租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和招租底价:

  20辆微公交LED顶灯及前车门两侧车身广告位(LED顶灯广告位:面积0.1㎡(0.77m*0.13m)),底价为每年租金360元/辆,由价高者中标承租,按3个月的中标租金标准缴交履约保证金,租赁期限为两年;租金均为含税价,我司提供租赁费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租金缴纳方法:在合同生效起30日内,承租者需一次性付清一年的租金。

  二、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高价中标评标法。若报名人数不足3家的,以实际报名人数竞标;若只有1人报名的,承租价不得低于底标价。

  三、承租方资格要求:

  1.承租人应为独立的企业法人且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承租人具有设计、制作、发布或代理广告业务的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为准)的,承租后可将广告位用于广告经营,如承租人不具备相关经营范围的,则广告位仅限于承租人企业自身宣传广告。承租人发布广告时,必须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做到内容健康、详实,制作精良,不得发布违背公序良俗的广告。如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租赁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双方不能正常履行协议的情况,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合同自行终止。

  租赁期满后,甲方收回广告位,按相关程序重新组织广告位招租手续。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此广告位的优先租赁权,另行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四、开标、评标时间:2025年4月16日下午3:00时。

  五、开标地点:泰宁县金湖西路259号公交总站三楼会议室。

  有意竞租者,请携带身份证及竞租保证金到现场看样、咨询、报名。并对承租的广告位年租金进行报价,报价单以密封方式在2025年4月15日下午5:30时前提交交运泰宁分公司办公室(空白报价单在报名时由办公室提供)。

  报名地址:泰宁县金湖西路259号公交总站三楼办公室。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4月15日下午5:30时止。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98-7839266   

  招租人:交运泰宁分公司

 

  交运泰宁分公司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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