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国资委 时间:2019-02-26 10:50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3月19日至4月18日,市委巡察一组对市交建集团党委进行了巡察,并于9月2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主体责任,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市交建集团党委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对照反馈意见查问题、找根源、定措施,全面履行整改主体责任。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政治方向。市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后,公司党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察反馈情况,成立由公司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领导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工作进行总体部署;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和班子成员主动认领、深刻反思存在问题,剖析问题产生原因,明确巡察整改责任分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要求上来,形成整改合力。

  (二)细化整改任务,落实整改措施。制定下发《市交建集团关于市委巡察一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方案》,列出责任清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整改时限,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建立巡察整改督查机制,先后6次召开党委会、党委(扩大)会及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全程跟踪督促整改各项工作,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三)强化制度建设,巩固提升成果。公司党委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对现行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进行分析梳理,围绕党建工作、工程建设、财经纪律、干部使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内容,突出对重要部门、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查找制度建设方面存在漏洞,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科学长效的监管机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二、落实要求,抓细抓实,逐条逐项推进整改落实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弱化。

  (1)针对党委未制定完善议事规则问题。制定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明确党委议事原则、范围、方法、程序及决策执行、责任追究等内容,着力提高党委会的议事质量和议事效率,加强党委对公司各项工作的领导。

  (2)针对“三重一大”决策权被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代替、2013-2016年党委较少研究“三重一大”问题。在党委议事规则中将党委会审议作为董事会、经理班子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2017-2018年,公司党委召开会议18次,研究议题135项,其中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方面议题73项。

  2.政治意识和规矩意识不够强。

  加强政治意识和政治规矩学习教育,对违反政治意识和规矩意识相关责任人提出批评教育;同时,在规定范围内对巡察反馈意见进行通报,组织开展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引以为戒,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严守党的各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3.意识形态工作部署落实不到位。

  (1)针对公司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问题。一是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明确党委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求党委其他成员和下属项目公司、子公司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履行“一岗双责”职责。二是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等材料。三是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班子民主生活会和下属单位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部署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安排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召开半年度、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总结会,及时总结工作落实情况,查找存在不足,对落实不力相关责任人和单位进行批评;二是结合党委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将宣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意识形态工作相关精神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将安排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列入议事范围,抓好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无宣传阵地、活动载体问题。一是在党建室、党员活动室、干部职工现场集中办公区域增加意识形态工作宣传内容,通过led屏幕展示、展板宣传、活动室宣传内容上墙等方式,强化阵地建设,营造浓厚氛围;二是借助项目党建、工地党建载体,结合兴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活动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创建意识形态工作载体。

  (4)针对未制定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机制问题。一是制定《三明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络舆情管控工作制度》,建立意识形态分析、网络舆情工作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二是建立网络舆情应急队伍,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网络舆情监测,抓好干部职工思想动态、舆论舆情等定期分析研判和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防范工作。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重业务轻党建问题比较突出。

  (1)针对没有制定规范党委工作制度问题。根据新时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要求,修订《党委工作制度》《党建工作责任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

  (2)针对管党治党意识淡化、对党建工作安排部署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强班子成员和各党支部、项目公司、子公司负责人学习教育,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就是不称职”的理念;二是将党建工作纳入公司整体工作部署,召开各党支部负责人年度党建述责述廉会议,将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部室负责人和项目公司、子公司负责人述职范围。三是抓好党建工作安排部署,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全年党建工作,把党建工作作为年度重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逐条逐项抓好贯彻落实。

  (3)针对未对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问题。已于2018年12月组织开展第四季度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检查;在今后的工作中按季度开展此项工作。

  2.基层组织建设弱化、“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问题。

  (1)针对2013-2016年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未按要求开展问题。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习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抓好支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二是指导各基层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工作,2018年9月巡察问题反馈以来,各党支部已累计召开党员大会5次,支委会9次,讲党课11次。

  (2)针对基层党支部组织活动随意性、计划性不强问题。对照新时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要求,指导各党支部制定年度“三会一课”计划,按要求开展党员学习教育、监督管理、联系群众等各项工作。

  (3)针对基层党支部活动形式单一、质量不高和支部会议议事决策不充分问题。一是对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相关规定,突出政治教育,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和党员主题实践活动,丰富支部活动形式,增强学习互动性和针对性,提高党内生活质量。2018年12月,组织基层党支部党员前往三明市角声华恩儿童村开展慰问活动。二是明确基层党支部工作职责,改变支部活动单纯组织学习的活动模式,将宣传贯彻、引领发展、服务群众、选树典型、发展党员等事项纳入支部会议讨论。2018年,各支部召开会议30余次,讨论各类议题80余项。

  3.思想建设较薄弱、学习教育走过场。

  (1)针对中心组学习落实制度不到位问题。根据党委年初制定的中心组学习计划,持续开展每月一次的党委中心组学习活动。2018年3月份巡察组进驻指出问题后,根据即查即改原则,已于年内按规定组织10次中心组学习,完成计划内全部内容学习。

  (2)针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扎实问题。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章党规,利用《习近平谈治国理政》《摆脱贫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学习用书,结合兴起“大学习”热潮活动,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巡察问题反馈以来,各党支部组织开展学习活动20次,召开专题研讨会3次,全体党员撰写心得体会200余篇。

  (3)针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部署不到位问题。召开党委会议传达中央和省市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相关精神,部署安排相关工作,要求各党支部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学习,并定期检查党支部学习记录和党员学习笔记。

  (4)针对组织生活会存在走过场问题。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相关程序,提高党内民主生活质量,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活动,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2018年10月,组织召开“新思想、新担当、新作为”专题组织生活会。

  4.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不规范问题。

  (1)针对2015年以前较长时间未发展党员问题。及时对接上级党组织,按计划开展发展党员工作,2018年共确定3名入党积极分子、接收3名预备党员、转正2名预备党员。

  (2)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加强党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学习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及规范,针对巡察反馈发展党员方面存在的问题,汲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2018年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对照标准,严格程序,完成年初既定任务。

  5.党费自查和补缴工作不到位

  针对党费自查和补缴工作不到位问题。对2008年4月以来党费缴交情况进行清查,全体党员分两次对未缴足部分进行补缴。2018年3月巡察期间,公司56名党员对未缴足党费进行第二次补缴,截止6月公司党员党费已全部补缴到位。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层层传导压力不够

  (1)针对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督促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组织班子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的学习,增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11月上旬,邀请市纪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组领导为公司全体党员干部作《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辅导。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安排,召开半年、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分析会,倒逼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有效落实。

  (2)针对廉政谈话工作开展不力、记录不规范问题。制定廉政谈话办法,明确谈话内容、范围、程序,增强廉政谈话的针对性,要求谈话人员按规范要求开展廉政谈话。2018年全年,公司开展廉政谈话183人次,谈话均做到有记录、有签字、有针对性、有实质内容。

  2.监督责任落实不力

  (1)针对工作制度针对性不强、流于形式问题。一是结合工程建设实际和企业发展实际,修订廉洁从业“十六不准”、党风廉政工作十项基本制度和《廉政风险防控手册》。二是加大制度执行力度,从参建单位、沿线乡村干部群众中聘请 45 名党风廉政特邀监督员,由市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组和市高指共同组成廉政监督小组,定期到工程建设一线开展廉政督察,按月开展干预插手工程情况“零报告”制度,有效拓宽监管渠道,实现廉政监督全过程、全方位、无死角。

  (2)针对执纪问责存在宽松软问题。一是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经常性开展“三公”消费情况督查工作;对违规违纪问题介入调查,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追究。二是配合市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组,对巡察组反馈涉嫌公款吃喝等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处理。

  3.内部管理制度不落实、廉洁风险较高

  (1)针对内部管理制度缺失问题。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制定公车使用、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文书档案、公文、印章、新闻信息、保密工作等管理办法,加强机关综合事务管理;制定“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规定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须严格执行集体研究的决策办法;制定“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大额资金管理办法,制定集团公司资金存放管理办法,制定《银行贷款资金划转审批表》《账户资金内部划转审批表》,消除财务管理制度性风险。

  (2)针对干部重大事项报告管理不严格问题。一是对个人报告事项表格进行清查,组织填报不规范人员按规定进行重新填写。二是加强个人出入境证照管理,对全体干部职工持有证件情况进行清查,要求相关人员证件统一上交集中保管,并与出入境部门联系进行登记备案。三是组织学习《三明市党员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审批相关手续,加强婚丧喜庆事宜报备管理。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违规发放各项津补贴问题。

  针对违规发放各类补贴、奖金、劳务费等问题。一是制定集团及所属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明确工资待遇发放项目,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二是对违规发放的各项津补贴进行清查,相关人员已于2018年3月全部退还违规发放的专家评审费、清标费、董事会会费、徒步检查补贴、考评奖励金,2018年11月全部退还超标准发放的防暑降温费。

  2.公务员在企业兼职取酬

  针对挂职本公司人员兼职取酬问题。对在高速公路挂职期间领取工资补贴、奖金、过节费等问题进行清查,2018年11月,挂职人员已将相关费用全部退还。

  3.长期不使用工会账户、逃避工会经费监管

  (1)针对长期不使用工会账户、未按规定计缴工会会员费问题。2018年3月重新开设公司工会账户,其后严格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接受上级工会组织监管,按规定缴纳工会会员费。

  (2)针对2013-2014超额发放过节费问题。对超额发放过节费问题进行清查,2018年11月,相关人员已将费用全部退还。

  4.公务接待管理审核不严。

  (1)针对公务接待“三单”不齐清理不到位问题。完善公司接待管理制度,规范接待审批程序,加强对接待报销的审核把关力度,严格控制接待费用;2018年11月,相关人员已退还不规范报销的公务接待费用。

  (2)针对公款异地吃请、在差旅费中列支接待费问题。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及集团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2018年11月,相关人员已将费用全部退还。

  (3)针对借会议费列支住宿费、接待费问题。严格会议预算管理,控制会议费预算规模,严禁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用。 2018年11月,相关人员已将费用全部退还。

  5.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违规报销问题比较突出。

  针对违规多报销差旅补贴、违规支付住宿费、驾驶员随意报销停车费问题。一是完善公务接待、因公外出、车辆管理方面制度,明确相关费用报销标准、流程、权限,完善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体系,加大对差旅补贴、住宿费、停车费等报销审核力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审计和检查。二是对巡察反馈违规多报销差旅补贴、停车费问题进行清查,2018年11月相关人员已退还违规报销费用。

  (五)选人用人方面

  1.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问题突出。

  (1)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随意性较大、程序缺失问题。一是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对之前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程序缺失、过程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清查,对存在问题进行备案,从中汲取教训。二是按照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规范程序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针对违规提任和聘任干部问题。一是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干部选拔任用等重要事项必须坚持集体研究,确保党委在选人用人工作中把方向、定大局的作用。二是清理违规聘任和即提即退问题,发文免去借用公务员身份人员的综合事务部副主任职务,对聘任临近退休人员职务问题进行反思,对离退休干部相关情况和借用干部相关情况进行梳理,做好干部选任和离退休管理工作,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3)针对个人廉政对照检查材料把关不严问题。组织学习明委办发〔2016〕2号文件,严格把关新提任或转任重要岗位干部的廉政对照检查材料,由纪检监察部门、人事部门审核把关,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和党委负责人审签,推进落实任前廉政对照检查制度。

  2.新进人选标准不高,素质偏低

  (1)针对新调入、录用和公开招聘人员的标准把关不严问题。制定职工调动、借用、招聘制度,完善相关程序,加强人员入职审核把关力度,成立考察组,通过走访、函询、查阅档案等方式加强对新进人员的调查了解,强化资格审查和全过程监督管理。

  (2)针对干部职工个人档案材料缺失问题。一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及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制定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二是清查全体干部职工档案,根据档案审核验收有关规定,收集补充完善干部职工档案材料。三是对“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信息存疑的干部职工,根据档案专审要求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3.违反议事规则决定人事。

  针对部分人员招聘、借用、外聘未经集体研究问题,制定公司干部职工管理制度,明确人员进出程序,规定招聘、借用人员和外聘干部须坚持集体研究决策办法、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允许搞“家长制”“一言堂”。

  4.机构设置和层级管理较为混乱,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规范

  (1)针对组织结构层级不够清晰问题。结合交通产业整合、企业资源重组工作,制定各管理层级机构设置方案,界定相应干部管理权限,构建合理行政架构体系,完善行政管理层级结构。

  (2)针对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设置不够合理问题。制定集团公司和下属公司人员控制管理办法和中层干部职数设置办法,实行干部职工定员定编管理;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职数比例,增大初级、中级职务占比,消除职称聘任“倒金字塔”现象。

  (3)针对专业技术人员随评随聘、聘任不够规范问题。制定集团公司和下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执行职称管理评聘分开制度,实行总量和结构比例双控制办法,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

  (六)资金和采购服务不合规方面

  1.资金管理不严格、隐藏较大风险

  (1)针对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程序履行不到位问题。将大额度资金使用纳入“三重一大”议事范围,将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纳入“三重一大”报告清单,严格执行大额度资金运作集体决策办法,按规范办理各项审批程序。巡察问题反馈之后,公司党委2018年内已先后3次研究企业发债等相关事宜。

  (2)针对大额资金跨行调动程序履行不到位问题。制定集团公司资金存放管理办法、大额资金管理办法,制定《银行贷款资金划转审批表》《账户资金内部划转审批表》,加强企业资金管理,严格资金跨行划转程序。

  2.部分采购服务不合规

  针对部分采购服务采取询价、委托方式,未进行公开招标问题。按照国家、交通运输部和省、市政府的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与规定,制定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对相应程序进行补充完善,并在今后的采购服务中严格执行,防止违纪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市委巡察一组巡察期间,移交“巡察问题线索”27件,其中,已办结26件,驻市国资委纪检组正在核查处置1件。目前,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1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市交建集团党委坚持即知即改、边查边改原则,全面推进问题整改,促进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通过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深入剖析和深刻反思,公司党委思想上警钟长鸣,行动上常抓不懈,整个干部队伍呈现出新气象和新面貌,各项工作有了新举措和新进展。但是,公司党委也清醒地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目前取得的整改成效距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还有差距。

  (一)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

  党委换届工作目前正在筹备,经与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沟通,计划于2019年初完成;换届完成后班子成员将重新调整职责分工、进一步落实纪委书记“三转”要求,督促聚焦主业主责,传导管党治党压力。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1.强化政治建设,严明党的纪律。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管理,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筑牢对党忠诚的政治功底,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2.持续推进整改,确保取得实效。始终保持“巡察结束、整改持续”的高压态势,围绕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突出问题导向,坚持重点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整改,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一件不落下、件件有成效。

  3.加强作风建设,巩固巡察成果。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查找和解决理想信念方面、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领导作风方面、担当作为方面、组织生活方面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的问题,认真剖析问题根源,狠抓整改落实,警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新动向,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4.加强队伍建设,营造干事氛围。严格贯彻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严格选任标准、条件、程序和纪律要求,坚持党管干部、公平公正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进一步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用好干部人事工作这根“指挥棒”,引导党员干部真抓实干、担当尽责,全力打造适应新时期交通建设事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持续营造交通建设集团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5.强化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牢牢把握巡察整改与市交建集团发展结合点,以巡察整改推动思路提升、以巡察整改推动企业发展,对共性倾向性问题深入研判分析,找准根源漏洞,持续推进制度建设,进一步巩固扩大巡察整改工作成效,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提高公司党委领导能力、加强基层党建基础建设,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目标的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8520303;通信地址:市交建集团党委巡察整改办,邮政编码:365000;电子邮箱:smjjjtdwxcb@163.com。

                                                  中共三明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19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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