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国资政干〔2017〕7号
三明市国资委关于同意三明经济开发区
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人选的批复
三明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
你司报来《关于推荐三明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人选的请示》(明国投〔2017〕32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
邱辉忠同志为三明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人选;
叶其兴同志不再担任三明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
请按《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办理。
特此批复
三明市国资委
2017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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