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接市委组织部《关于李科美、陈宜堃免职的通知》(明委组干〔2016〕37号),经研究同意:
免去李科美的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职务;
免去陈宜堃的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职务。
请按《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三明市国资委
201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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