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出资企业:
为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有针对性地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升监管效率,增强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参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所出资企业分类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分类原则
结合不同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状和发展需要,将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通过界定功能、划分类别,实行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提高改革的针对性、监管的有效性、考核评价的科学性。
二、分类方法
(一)功能界定。根据出资企业实际和发展目标,按照不同的资产功能(或营业收入情况)和产业特征,将出资企业分为公益类和商业类,其中商业类分为商业一类企业,商业二类企业。企业分类实行动态管理。
(二)商业一类企业。主要是指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这类企业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或竞争性业务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比例占企业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总额超过50%(即≥50%)的出资企业。
(三)商业二类企业。主要是指以完成政府重大专项任务和基础设施建设为主要目标。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交通场站建设与运营、水利水电等相关企业。其功能性资产超过50%(即≥50%)的出资企业。
(四)公益类企业。主要是指以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目标,必要的产品和服务价格可以由政府调控的企业。
三、分类推进改革
(一)商业一类企业。此类企业原则上都要实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或各类非国有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国有资本可以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也可以参股,积极推动有条件的企业上市。
(二)商业二类企业。此类企业原则上要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形成混合所有制结构。对需要实行国有全资的企业,也要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实行股权多元化。对功能性和竞争性业务实行业务板块有效分离,独立运作、独立核算。
(三)公益类企业。以保障民生、服务社会为主要目标,引入市场机制,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能力。此类企业可以采取国有独资形式,具备条件的也可以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形成混合所有制结构。还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特许经营、委托代理等方式,鼓励非国有企业参股经营。
四、分类促进发展
(一)商业一类企业。要支持和鼓励发展有竞争优势的产业,优化国有资本投向,推动国有产权流转,及时处置低效、无效及不良资产,加快改造传统产业,延伸产业链和价值链,大力发展新兴产业,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二)商业二类企业。要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加大国有资本投入,提高企业融资能力,发挥国有企业在我市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服务领域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三)公益类企业。要根据承担的任务和社会发展要求,加大国有资本投入,加强成本控制,提升企业营运效率,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保障能力。
五、分类实施监管
(一)商业一类企业。加强集团公司层面的监管,完善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为基础的法人治理结构,落实对董事会、经理层的监督权、评价权,保障经理层自主权,积极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
(二)商业二类企业。重点加强国有资本布局的监管,引导企业突出主业,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
(三)公益类企业。强化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质量、成本和效率的监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
六、分类实施考核
按照分类监管、分类考核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逐步将条件成熟的国有企业纳入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已经实行经营业绩考核管理的国有企业根据企业不同类别和承担社会责任的程度,合理确定业绩考核指标和考核权重,提高考核的科学性。
(一)商业一类企业。重点考核企业盈利能力、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兼顾考核社会效益。净利润指标占30%的权重。
(二)商业二类企业。在考核经营效益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同时,增加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投资成本控制、投资进度、企业发展目标实现情况的考核。净利润指标占20%的权重。
(三)公益类企业。对其考核重点是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服务质量、成本控制、营运效率和保障能力。净利润指标占10%的权重。
附件:市国资委出资企业分类名单
三明市国资委
2016年12月16日
市国资委出资企业分类名单
一、商业一类企业
1.三明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
2.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3.三明市物资集团公司
4.三明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5.福州三明大厦有限公司
二、商业二类企业
1.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福建三明机场有限公司
3.福建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4.三明市明源水电有限公司
三、公益类企业
1.福建省三明市公共交通公司
2.福建恒源供水股份有限公司